警方6月15日下午約1時在將軍澳唐賢街與至善街交界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白色私家車疑超速行駛,於是展開追截,最後追至寶順路將私家車截停調查。
警員發現當時私家車上除了男司機,還載有一名男乘客。男司機通過酒精呼氣及藥物測試,但他未能出示有效駕駛執照,而警方亦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最後以涉嫌「超速駕駛」、「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偷車」罪名,拘捕23歲姓洪男司機。
另外同為23歲的姓莊男乘客亦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偷車」罪被捕。
社會事
警方6月15日下午約1時在將軍澳唐賢街與至善街交界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白色私家車疑超速行駛,於是展開追截,最後追至寶順路將私家車截停調查。
警員發現當時私家車上除了男司機,還載有一名男乘客。男司機通過酒精呼氣及藥物測試,但他未能出示有效駕駛執照,而警方亦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最後以涉嫌「超速駕駛」、「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偷車」罪名,拘捕23歲姓洪男司機。
另外同為23歲的姓莊男乘客亦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偷車」罪被捕。
早前網上有相片流傳,相中一名女子於5月14日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搭載了兩名小童在上水清曉路行人路上行駛,當時各人均沒有戴上頭盔。警方展開追查,並於16日拘捕了相中女子。
警方表示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16日中午約12時20分在上水區拘捕一名37歲本地女子,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
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六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