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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男童遭遺棄|消息指警方已聯絡到身處內地男童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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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男童遭遺棄|消息指警方已聯絡到身處內地男童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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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男童遭遺棄|消息指警方已聯絡到身處內地男童母親

2023年07月22日 22:36 最後更新:08月19日 07:40

一名12歲男童21日在油麻地被親人遺棄。消息指,警方已聯絡到男童的母親,她現時身處內地,初步知道母子二人是由江西南昌市乘搭高鐵來港,男童健康無礙、智力正常,警方會循虐兒方向調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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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21日中午12時許接到報案,指男童在廣華醫院急症室內徘徊,當時戴黑色眼鏡,身穿深藍色短袖上衣、卡其色短褲及黑色涼鞋,沒有表面傷痕。

廣華醫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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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名為陳泓儒,12歲、身高1.45米、體重約35公斤、瘦身材、尖面型、黃皮膚、蓄短黑直髮。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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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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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回覆查詢時表示,非常重視兒童福祉,每名兒童都應受到保護。男童非社署社工跟進個案,目前已獲安排接受由社署提供的臨時住宿照顧服務,地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會繼續跟進其福利需要。社工除照顧兒童的福利需要外,也會盡力按所得資料(如親人住址等)聯絡他們的父母、監護人或親友,亦會透過報章、電台公告追查其父母、監護人或親友的下落。如兒童父母或親人居於境外,社署亦會尋求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跨境及國際社會服務的協助。如有關兒童需要法定保護,警務人員或任何由社署署長委託的人士,均可根據香港法例第213章《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向少年法庭申請照顧或保護令。

社署強調,社工會以保障兒童的最佳利益為大前提,為兒童安排最合適的住宿照顧並制定長遠的福利安排。在可行情況下,社工會致力協助安排有關兒童與其家人或其他親屬團聚。如沒有合適的親屬照顧兒童,社署會考慮其他可行的安排,包括為兒童安排領養,使他們能在安穩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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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2歲雙非男童於7月中被母親遺棄在旺角廣華醫院,男童母親11日早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兒童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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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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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2歲雙非男童於7月中被母親遺棄在旺角廣華醫院,警方聯絡到身處內地的37歲男童母親,她其後被起訴。被告11日早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兒童罪。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她求情時指,原本希望男童在港接受教育,但所託非人,現時悔不當初,希望毋須判監,可以回鄉照顧兒子。裁判官判刑時表明要判監,但考慮到判監對被告照顧兩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判監禁4個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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