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夫與兒子進行DNA測試,結果證實兒子非親生,不忿替別人白養兒子,於是向妻子追討賠償,結果妻子講出另一個事實版本,最後賠償費大幅減少,令人意外。
綜合台媒報道,涉案夫婦阿強及阿玲(均為化名)婚前已開始同床共眠,其後阿玲懷孕,兩人遂在2018年3月1日結婚,阿玲在婚後17日便誕下麟兒。阿強滿心歡喜,對兒子愛護有加,更稱自己將全部薪金奉上,只為讓妻兒有幸福生活。
可是,至2021年10月,阿強開始覺得3歲的兒子長得完全不像他,心生疑惑,決定到醫院進行DNA親子鑑定,沒料竟確認兒子並非自己親生。阿強不甘替他人養兒子,怒向法院提告,指自己獨力一人扛起家庭,每月將12至18萬元台幣(約3至4.5萬港幣)的薪金全交給妻子,當中包括兒子的奶粉、尿片以及醫療費等生活開支。
由於阿強此前從未懷疑,因此未有保留相關開支的單據。案情指出,他以所住的縣市人均開支22,578元台幣(約5,600港元)來作計算,由2018年3月17日至2021年11月30日,合計3年8個月的養育開支為99萬3千多台幣(約24萬多港元),另加墊支予其母親的43萬元(約10.5萬港元)托育費,合共向妻子索取142萬3432元(約35萬港元)。
阿玲對此進行反駁,指控阿強根本沒有給她家用,還欠下大筆債項要她代為償還,她才決定搬離住處,又稱與阿強並無協議要給予奶奶托育費,因此根本不存在阿強墊支托育費一事。
交易文件顯示,阿玲將台中的房子變賣套現,所得的350萬台幣(約87萬元港元)用來支持阿強創業開車行,並以每月7至8萬台幣(約2萬元港元)租下店舖,所有雜費開支也是由阿玲支付。可惜阿強不善經營,每月只賣出1、2部汽車,有時甚至整個月都沒有生意,其後更於2020年8月結業,欠下銀行大筆債項,讓阿玲背上一身債。
法院綜合雙方供詞,認為阿強在婚姻期間根本無收入及能力支付家庭開支,決定駁回這部分的索償。至於給予阿強母親的43萬元台幣(約10.5萬港元)托育費,阿強母親出庭供稱,指夫妻說好以每月2萬元台幣(約5千港元)作為全日照顧孫兒的費用,又稱自己退休前,阿強曾哭求她幫忙照顧孫兒。她曾多次向夫妻追討托育費,卻一直被推搪,雙方更要找第三方公證人才達成和解。
法院接納阿強母親的供詞,認為阿強婚後確有將孩子交給母親托育,積欠母親托育費,並曾找公正第三方作調解,故索回托育費一事合理,判阿玲須向阿強賠償43萬元台幣(約10.5萬港元)托育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