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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 被合共判處罰款近16萬元

社會事

三名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 被合共判處罰款近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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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 被合共判處罰款近16萬元

2023年10月04日 18:00 最後更新:18:51

屋宇署公布兩宗不遵從清拆令被法庭判罰的個案,有關業主上月共被判罰款近16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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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宗個案涉及大埔康樂園一幢獨立屋毗鄰花園上,加建一個兩層高僭建物,面積共約60平方米。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先後於2015及2020年遭屋宇署檢控及罰款共逾15萬元。之後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第三次提出檢控,該業主再次被法庭定罪,業主上月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75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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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宗個案涉及大埔大美督一幢村屋的若干個建於地下、簷篷及天台的僭建物,面積共約40平方米。兩名共同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於2020年遭檢控及判罰款。之後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而再被檢控及定罪。有關業主在法庭求情時表示部分僭建物已被清拆,並會盡快清拆餘下僭建物,最終於上月被法庭判罰款共83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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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發言人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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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9千幢樓宇未遵消防安全指示 議員倡當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

2024年04月12日 14:27 最後更新:14:48

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根據屋宇署數據,全港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樓宇有9578幢,油尖旺區最多,佔總數兩成達1843幢,其次是深水埗區及中西區,分別有千幢樓宇未遵從指示。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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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表示,不少業主進行提升消防安全工程時,面對「招標難、招標貴」問題,建議政府協助可在特定地區統一招標,由承建商協助兩至三幢大廈進行工程,期望可壓低工程成本,費用會由業主負責,但政府在前期提供協助,處理文書程序。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亦表示,不少舊樓處理提升消防工程,面對不少困難,例如因大廈結構或空間問題,難以興建水缸。他建議政府先疏理全港9千多幢樓宇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原因,再對症下藥,訂出處理優次,如發現刻意拖延,應作刑事調查。他又同意,同一街道的樓宇可就改善工程統一招標,達致規模經濟,避免出現天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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