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矜勿喜

                「哀矜勿喜」是一種充滿同理心同情心而且高尚的情操 , 特別是對那些對其他人擁有某些權力的人 , 例如政府官員 、司法人員 、執法人員 、記者….而言更是重要 。當然在今天這互聯網的年代 , 所有人也能在網上對某些事或某些人作出任意的贊賞或批評 , 所以「哀矜勿喜」更是每一個人應該培養的心態及情操。對「哀矜勿喜」的解釋及演譯已有很多人談過了, 我倒想從另一個角度去思考其意義。「哀矜勿喜」是否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呢 ? 我們是否對所有事及人也應抱有「哀矜勿喜」的情操呢 ?

       「若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是人性高尚的表現、是人生修養的境界,也是群體和睦溫暖相處的基礎。因為,律己寬嚴是個人的事,但在群己關係上,待人的基調更為重要。能夠在瞭解別人的苦處、難處及缺點缺失之後,利用同理心與憐憫心予以諒解包容並支持,是何等地溫馨的表現。(林啟禎  成功大學醫學院醫學系教授)

                既然「哀矜勿喜」是指以同理心去了解受難者、受罰者背後那導至這個果的因。那麼「哀矜勿喜」似乎不應一刀切的放置於任何人身上 , 正如同理心本來就是一個在正常普遍情況下應該有的心態, 但同時並不能忽視了人性的另一面 – 仇和恨。

                 從個人層面而言 , 對於一個仇人(當然有不同的程度 , 這褢說的自是深仇大恨之人)的落難 , 不正是其期望的嗎? 又如何要求其對仇人「哀矜勿喜」呢? 這種要求不是完全違反人性嗎?

                  從社會的層面而言 , 有一些人做了人神共憤的事 , 例如台灣那位名叫鄭捷的無故殺人犯 ; 那個把小女孩殺死斬首的男子 , 相信大部份社會人士也會希望把這些人判處死刑 。而這些人得到這種結果 , 可說是大快人心 , 又豈能要求大家以同理心去做到「哀矜勿喜」呢?

                 再到國家民族的層面 , 那就不是人性的問題了 , 而是生存 、 利益 、現實的問題。 在這個層面的現實世界就是資源競爭的生存問題 , 弱肉強食 、勝者為王 、弱國無外交的利益爭奪。 所謂對敵人仁慈 , 就是對自己殘酷 。敵國或競爭對手遇到天災人禍或戰爭 , 這種情況往往對本國民族的發展有利 , 也是不爭的事實。例如「伊斯蘭國」如果因某種天災人祸做成死傷枕藉 , 那美國人會「哀矜勿喜」嗎? 恐怕答案是肯定的 。同樣地 , 對於菲律賓的颱風 ; 日本的地震 , 我們就應該「哀矜勿喜」嗎? 我想「勿喜」或是應該的 , 「哀矜」倒也不必。理由? 相信了解中日關係 ; 日本的民族性及國際關係的人 , 都會明白吧 。

                總括而言 , 「哀矜勿喜」是一種高尚的情操 , 是值得鼓勵的態度 , 尤其為官者對人民百姓所犯的錯及其所引發的社會問題更應抱有「哀矜勿喜」的心態 。但如果對所有人所有事也要求「哀矜勿喜」, 那就有違人性了 , 是不必要也不公平的 。正所謂「以德報怨 ; 何以報德」?




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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