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凌晨在東九龍打擊危險駕駛及超速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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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凌晨1時30分,警方於清水灣道往九龍方向,發現一部白色大馬力電單車高速行駛,並在車群中穿插,隨即追截,最後在清水灣道近安秀道,成功截停電單車。經初步調查,29歲姓葉男司機,持有暫准駕駛執照,他涉嫌超速及危險駕駛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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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警方約凌晨零時巡經觀塘繞道,發現一架私家車行車證過期,經初步調查,31歲姓布男司機,涉嫌駕駛時無有效第三者保險、駕駛未獲發牌照車輛及駕駛時無帶駕駛執照被捕。行動中被截查的電單車及私家車,懷疑經非法改裝或不適宜道路行駛,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兩名被捕司機均獲准保釋候查,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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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8日晚在元朗拘捕一名13歲男童,涉及危險駕駛、無牌駕駛等7宗罪名,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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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早前留意到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男童在上星期五先後兩次在元朗區駕駛一輛懷疑電單車,分別在青山公路元朗段及水車館街行駛,並在馬路及行人路上穿插。在青山公路元朗段行駛時,車上亦載有另一名男童。經調查後拘捕這名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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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危險駕駛屬嚴重交通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停牌至少6個月。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道路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暢順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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