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男子涉嫌未經舊同學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捕,現已獲准保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涉案的男子31日在新界被捕。調查顯示,案中事主與被捕人士曾是中學同學,其後因事結怨。今年1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上的兩個公開群組,先後發布了兩條載有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和指控。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曾任職的工作及其照片。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應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而「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最近接獲機電工程署、消防處及市區重建局的資料外洩事故通報中,個人資料均存放於網上平台 ArcGIS Online,有關事故涉及登入密碼及或權限設定失效,引致毋須以帳戶及或密碼登入特定頁面的情況都可以瀏覽平台的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已根據既定程序,調查該三宗事故。
機電工程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市區重建局。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曾將個人資料上載到雲端平台的用戶,應定期檢視登入密碼及或權限設定是否有效。如發現登入密碼及或權限設定失效而導致個人資料有機會外洩,應盡快通知受影響的當事人,並向公署通報。
消防處。 資料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