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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漢向女童淋熱水致半身脫皮認虐兒罪 判囚28個月

社會事

前警員漢向女童淋熱水致半身脫皮認虐兒罪 判囚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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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漢向女童淋熱水致半身脫皮認虐兒罪 判囚28個月

2023年11月01日 20:52 最後更新:21:57

一名曾任職警員的爸爸向女友5歲女兒淋花灑熱水至燙傷脫皮,他早前承認虐兒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8個月,受害人母親經審訊後亦被裁定虐兒罪成,判囚15個月。

法官陳廣池指兩名被告毫無悔意。(資料圖片)

法官陳廣池指兩名被告毫無悔意。(資料圖片)

案情指49歲男被告F.S.L.曾任職警員,3年前用花灑向當時女友的5歲女兒淋熱水,導致女童半邊身燙傷脫皮,並患上創傷後遺症。受害人的33歲母親W.N.M則被指忽略女兒傷勢。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說,男被告F.S.L.當時與女友已同居多月,理應了解如調校花灑水溫,事發當日趁女友不在場主動為女童洗澡,為了玩樂及滿足虐待心態,開熱水淋傷女童,更不讓女童關熱水,明顯是想延長女童受苦時間,又指被告當時沒有受酒精或藥物影響,行為殘酷、無情、邪惡,令人震驚,不接納辯方聲稱是魯莽。

法官又指,男被告1998年任職警察,2019年開始缺勤,但2020年5月才正式被革職,質疑為何需時8個月才正式被革職,而且期間可獲發部分工資,被告亦有強逼兒子看色情片、欺騙親戚金錢等29項案底,可見他為人狡猾惡毒,毫無悔意。

案件於區域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案件於區域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至於33歲的女被告W.N.M,法官認為她忽略女兒傷勢,令傷口超過一個月也沒有妥善治理,形容女童的脫皮傷勢恐怖得像一塊肉色膠紙貼在身上,質疑女童母親毫無悔意,長達一頁半求情信竟然沒有提及女兒所受苦楚,亦否認犯下虐兒罪,從頭到都只是指責男被告欺騙她感情及金錢,但相信她重犯機會低,酌情減刑3個月後判監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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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行女職員患病遭解僱後索償僱主無回覆 法官裁定申索人勝訴

2024年04月18日 18:13 最後更新:19:18

一名琴行戶服務女主任患病後一個月遭解僱,入稟法院索償,但僱主沒回覆法庭,法庭裁定申索人勝訴。

法官梁國安。 資料圖片

法官梁國安。 資料圖片

琴行客戶服務女主任確診甲狀腺機能亢進症後告假,經理發訊指「你手尾長嘅話,要有心理準備」,其後於翌月初解僱她,女主任早前經平機會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裁定前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賠償情感損失以及收入損失合共10萬多元,由於法庭及申索人送達文件後,前僱主沒有回應,法官梁國安裁定申索人勝訴。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申索人為陳詠琴,由平機會法律主任黃凱婷代表;答辯人為第一流行鋼琴教室有限公司,平機會指答辯人三次收到法律文件後都沒有回覆,建議法庭下令申索人勝訴,法官批准並訂於11月28日進行賠償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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