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嶼山警區交通執行及管制隊、交通隊及軍裝巡邏小隊人員25日在區内舉行交通日。
是次行動主要針對違例泊車引致交通擠塞、在非停車處違例泊車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等交通問題。人員共發出12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21張傳票,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未持有有效封閉道路許可證、沒有遵循道路標記、持過期駕駛執照駕駛、行人不依交通燈號橫過馬路、在行人路上騎單車及攀越或穿過路邊圍欄或中央分道而進入車路。
另外,大嶼山警區聯同民政處,食物環境衛生署及地政署人員,進行清理違例停泊單車行動,於東涌慶東街、富東街、怡東路、迎東街、黃龍坑道及東涌道一帶,檢走及清理合共159架違例停泊單車。
行動中,人員亦拘捕兩名分別為40歲和41歲的本地女子,涉嫌 「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行人路上駕駛」。人員同時扣查兩輛涉案電動單車。
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上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