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公眾諮詢,原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諮詢文件有理有節,每一項提出的罪行,都可以在地方的法律中找得到,形容是世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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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創會會長譚惠珠在協會新春團拜活動上說,諮詢文件亦顧及了一國兩制情況,相信往後23條執法上,會平衡保障個人自由權利及國家安全的需要。
23條立法諮詢文件。(資料圖片)
譚惠珠在活動後說,23條立法是必要,因為經歷2019年至2021年,有法律上有漏洞,令香港受到別人的干預,付出了很大代價,又說現時社會平靜,加上經過26年,應該就23條立法,這是保證日後有安定、繁榮及發展的最佳方法。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絕對無意、實際上亦不會對新聞自由施加任何額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批評政府的自由,無論該些批評有多尖銳和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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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新聞界只要貫徹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報道的最基本專業守則,毋須特別顧慮會違反法律,包括新條例中針對國安風險的規定。
林定國以「變與不變」為題在《明報》撰文,指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法治的基礎,亦是香港的獨特優勢之一,強調「不需變、不可變、不能變」是普通法法治背後的價值觀和目標,法律必須保障基本人權自由,但亦必須同時維護國家社會整體利益。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資料圖片)
至於「能變、可變、需變的」,林定國認為是具體詳細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條文,以確保因應環境轉變仍可有效落實體現普通法制度的核心價值觀和目標。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是例子,法例補上國安法律的「短板」,亦充分尊重基本人權自由,沒動搖普通法法治的價值觀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