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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獲延續3年任期

政事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獲延續3年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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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獲延續3年任期

2024年02月23日 18:30 最後更新:20:21

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廖柏嘉,獲延續任期3年。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廖柏嘉於2012年至2017年,曾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2009年起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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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譴責彭定康惡意詆毀終審法院判決 對法官人身攻擊施予政治壓力

2024年08月14日 18:16 最後更新:19:23

政府就彭定康惡意詆毀終審法院在黎智英等被告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所作的判決,以及針對海外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肆意作出人身攻擊,予以強烈譴責並表示堅決反對。

政府總部

政府總部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彭定康的抹黑言論,明顯罔顧終審法院長達76頁的判詞中,詳盡的法理分析和有關案件的事實背景,純粹旨在對嚴格依法進行獨立審判的終審法院法官施加政治壓力,企圖影響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

政府總部

政府總部

發言人說,各位法官已就判決在判詞中作出非常詳細的法理分析和交代,包括就「執行相稱性」的法律概念作出權威解釋及修正,然而香港和英國的法庭考慮對集會自由的限制是否相稱時的做法並沒有區別,有關的法律觀點對香港特區憲法的法理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發言人重申,香港是一個法治健全的社會,市民享有言論自由,任何人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院的裁決發表意見,但絕不應該惡言攻擊或詆毀法官,甚至流於充滿政治動機的無理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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