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其駐台北倡議專員白奧蘭本週三抵港嘗試入境,計劃來旁聽黎智英案,但稱被拒入境。
「無國界記者」說,今次是首次有無國界記者代表在香港機場被扣留或拒絕入境。一同來港的「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雖順利入境,但即日自行離港。
「無國界記者」網站指,其駐台北倡議專員連同東亞辦事處執行長,周三經香港機場入境時,該名駐台北倡議專員被扣留及查問六6小時,隨身物品亦被搜查3次,之後被遞解出境。
「無國界記者」稱,該專員去年底曾成功入境香港,並旁聽黎智英案。今次是首次有成員在香港被扣留或拒絕入境,對此表示震驚,認為此舉損害新聞自由及香港法治。
入境處回覆查詢時,不評論個別個案,強調按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處理每宗入境個案。
白奧蘭其後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她表示在香港機場多次被問及她訪港意圖,更一度被12人監視。又指今次是23條立法生效後首次有國際組織人員公開指出被拒入境香港,白奧蘭透露其實今次亦是希望趁機「測試水溫」,觀察香港現況,惟事件的發生絕對是一個危險信號。
法新社記者在外交部記者會上問發言人,外交部能否對此事作出解釋?以及事件是否進一步證明香港民眾的新聞自由正受到侵蝕?
發言人毛寧說不了解你提到的具體情況。但關於香港的新聞自由,她可以告訴記者,香港回歸26年多來,言論和新聞自由始終得到香港基本法等法律的充分保障。近年來在香港的國際媒體和記者數量有增無減,這是客觀事實。
高人話總結事件,第一「無國界記者」批評事件損害香港新聞自由不成立,「無國界記者」是一個政治組織,並不是新聞機構,來港不是採訪而是去支持黎智英,兩人同行其中一人入境無問題,至於入境者有沒有去聽審就不得而知,但即日就離開,明顯不是來採訪報道。
第二,被拒入境的白奧蘭事後講到明,今次是趁機來「試水溫」,即是有心來玩政治,香港為何要歡迎外國搞局者來港搞政治呢?
第三,至於說成基於其記者身分被拒,更是沒有證據的「想當然」指控,有大量外國記者可以正式申請工作證,來港工作採訪。無國界記者人員入境,顯然不是其職業的原因,而是因為非新聞採訪相關理由,被拒入境。
高人又話,其實按照世界慣例,除非一個人有當地居留權,否則各地入境部門有權拒絕對方入境,而無需解釋。即使持享有免簽證待遇或有效簽證的旅遊證件入境時,不等於得到保證一定能夠入境,各地入境部門有權依照法律、既定政策和程序,處理每一宗入境個案,拒絕相關人士入境。經常出外工作的港人都應該了解這種情況不特殊。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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