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22名委員和非委員參觀警察總部的反詐騙協調中心和反詐騙聯合情報中心,以進一步了解警方打擊詐騙案的最新措施和策略。
立法會議員參觀反詐騙協調中心的行動中心,了解其工作流程。政府新聞處圖片
議員聽取警務處代表介紹反詐騙協調中心的工作,包括統籌警務處相關資源、優化與不同政府部門、各持份者和境外執法機構的協作,以及警務處防範及打擊詐騙的主要策略,其後參觀反詐騙協調中心的行動中心,以及警務處為加強與銀行業界合作,於去年11月和10間主要銀行成立的反詐騙聯合情報中心。
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前排右四)、副主席簡慧敏(前排右六)、立法會議員和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前排右五)合照。政府新聞處圖片
警務處代表亦向議員介紹,警方與銀行業界各項協作的最新情況,特別是如何透過反詐騙聯合情報中心,加快處理攔截騙款的流程及推行「騙案預警」機制,主動識別及提供防騙建議予潛在受害人,以盡早阻止騙案發生。
立法會議員參觀反詐騙聯合情報中心,以了解警方與銀行業界就打擊詐騙案推出的最新聯合措施。政府新聞處圖片
警方在上水及粉嶺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4人。
警方指他們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全部人獲准保釋,6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被捕4人,包括兩名本地男子、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6至66歲。涉案的4部電動單車正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涉案4部電動單車正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