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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超市預先包裝可即時食用食物視作外賣 可用膠杯及膠食物盒

社會事

環保署:超市預先包裝可即時食用食物視作外賣 可用膠杯及膠食物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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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超市預先包裝可即時食用食物視作外賣 可用膠杯及膠食物盒

2024年04月25日 21:55 最後更新:04月26日 00:19

環保署表示,一些以零售為主的業務場所,例如超級市場、百貨公司,會銷售已預先包裝可供即時食用的食物,例如盒裝壽司、三文治。有關貨品放置在貨架上,供顧客選購,並便利顧客帶離場所,有關業務模式視作外賣,因此可使用膠杯及膠食物盒,顧客在甚麼地方進食,並無關係。

綠色餐具

綠色餐具

商場或大型百貨公司內的美食廣場,食店一般會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和提供食物,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業務模式基本上與一般餐廳無異,因此美食廣場內的食店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但如果顧客是購買食品作外賣,則不會被視為提供堂食服務,可使用膠杯和膠食物盒。美食廣場如提供預先包裝可供即時食用的食物例如盒裝壽司、三文治,放置在貨架上,或是透過自動售賣機供顧客選購,同樣視作外賣,亦可使用膠食物盒包裝。

FB圖片

FB圖片

環保署指出,如果超市在店內的熟食部提供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的食物例如炒粉麵,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情況與美食廣場的經營模式相似,亦與一般餐廳無異,因此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並強調顧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因購買及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垃圾徵費是影響全港700多萬人的政策,當局冀實施時能做到暢順不擾民,當局將於本月27日到立法會報告「先行先試」的結果。

謝展寰早前視察垃圾收費「先行先試」的處所。(環境及生態局社交網頁)

謝展寰早前視察垃圾收費「先行先試」的處所。(環境及生態局社交網頁)

對「先行先試」推行1個月,市民參與率不高,謝展寰指,計劃預算試行2個月,知道有些市民感到麻煩,前線清潔工亦反映工作量增加,政府會認真審視計劃結果。

謝展寰稱,法例生效一星期後,採用代替餐具的食肆已超過一半。

謝展寰稱,法例生效一星期後,採用代替餐具的食肆已超過一半。

逾半食肆採用代替餐具 

另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的法例4月22日起生放,謝展寰說,外界反應良好,法例生效前只有2、3成食肆轉用代替餐具,但自法例生效一星期後,採用代替餐具的食肆已超過一半,其中大型食肆更已全部更換。他相信,未轉用的食肆只是想清存貨或正等待訂貨,又相信讓業界有6個月的適應期是足夠。

謝展寰應立法會議員尚海龍邀請,出席一個自備餐具的午餐活動,尚海龍說支持政府「走塑」政策,亦希望有更好設計的餐具方便隨身攜帶,他引述一位環保朋友指,只要帶同筷子與牙刷去旅行,已可為環保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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