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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呼籲僱主及僱員注意在暴雨下工作電力安全

香港電台

勞工處呼籲僱主及僱員注意在暴雨下工作電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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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呼籲僱主及僱員注意在暴雨下工作電力安全

2024年04月30日 22:00 最後更新:23:20

鑑於天文台已發出暴雨警告,勞工處提醒僱主及承建商,當僱員在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時,須採取所需的工作安排及適當安全措施,以保障僱員的工作安全。

發言人表示,僱主及承建商須盡量避免委派僱員在受暴雨天氣影響的地方進行電力工作,如電弧焊接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及應參考勞工處出版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和《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全指南》。

另外,渠務署呼籲市民若發現街道水浸,請盡快致電24小時渠務熱線報告,電話為230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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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僱主僱員應訂立暴雨警告下工作安排

2024年05月21日 15:03 最後更新:15:30

天文台發出紅色暴雨警告,勞工處提醒僱主應盡早預先訂明僱員在暴雨警告下及「極端情況」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遙距工作等。
  
勞工處發言人說,僱主應預先制定合理而可行的工作安排和應變措施,在擬訂及執行有關安排時,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亦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
  
如果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工作時間內發出,除非會有危險,否則在戶內工作的僱員應如常工作。至於在戶外或空曠地方工作的僱員,其主管人員應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暫停所有戶外工作,並安排僱員到安全的地方暫避,直至天氣情況許可,才恢復工作。
  
發言人指出,由於自然災害屬無可避免,對於因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而未能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僱員,僱主不應扣減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亦不應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或要求僱員以額外工作時數補償他們未能上班而減少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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