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修訂建議作公眾諮詢,建議修訂條文,為符合資格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提供申請豁免書,若它們最終不獲發牌,亦可獲批豁免書後,凍結現有規模續營運。

骨灰安置所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骨灰安置所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修例亦包括提高不遵從「執法通知」的罰則;新增罪行將針對超售「骨灰安放容量」的安放權,及出售或出租未經批准的骨灰龕位等違規行為。

政府發言人說,秉持務實和體恤的原則處理相關事宜,以糾正設立發牌制度前的違規情況,並盡量避免因「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結業而須遷移大量已安放的骨灰,或令已買龕位者身故後無法安放骨灰,引致社會不安。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於2017年6月30日實施,訂立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加強對消費者保障,又以體恤原則處理政府公布發牌建議前,已在營辦並已有骨灰安放於其龕位的骨灰安置所,即「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政府總結經驗後提出修訂建議,務求更有效實施相關規管制度。

骨灰安置所(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骨灰安置所(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