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歲福建男結婚1年半因無夫妻之實離婚,並向前妻索回50萬人民幣禮金,法院咁裁決…
福建男相睇結識一名女子交往1年後支付50萬人民幣當禮金結婚
綜合內媒報導,內地福建一名30多歲胡姓男子2020年透過媒人介紹結識了李女,2人在交往一年後步入婚姻殿堂,期間胡男向李女支付了50萬(人民幣,下同,約54萬港元)的禮金。
胡男和妻子婚後因缺乏「性生活」產生矛盾
胡男認為自己工作收入不高,加上父母也沒有太多積蓄,但鑒於自己已到了適婚年齡,最後還是想盡辦法湊夠50萬。然而,婚後2人雖然居住在一起,但卻因為1年半沒有發生性關係而產生矛盾離婚。
妻子申請離婚男子要求退回禮金
2022年7月,李女正式申請離婚,雙方均同意離婚,但胡男在法庭上提出,由於和李女婚後較少共同生活,符合法律規定「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未共同生活」,因此要求李女退回所有禮金。
妻子拒絕退還所有禮金並提供證據證明2人曾共同生活
此案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法院審理,李女在庭審中提供了購買生活用品的記錄,證明這些物品都被送往胡男的住所,並根據聊天紀錄證明她確實居住在胡男家中,主張雙方有共同生活。儘管如此,法官認為,根據胡男和李女的陳述及證據,2人感情確實已經完全破裂,且婚姻生活並不圓滿。
法官判決李女退還部分禮金
法官最終判決離婚申請有效,考慮到雙方曾因感情不和引發過1次離婚訴訟,雙方目前同意離婚,相信感情已經完全破裂。加上2人結婚時間不長亦沒有夫妻之實,遂判決李女需要退還32萬人民幣(約35萬港元)的禮金給胡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