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20時代前,新英倫早被多次嘗試開發,亦被認定有濳質,早年拓荒者包括約翰史密夫,而費南多喬治爵士(Sir Ferdinando Gorges)則發掘較東北的捕漁區即緬因(Maine),開拓者但多不留下作長期發展,最後一個短留的是多切斯特公司(Dorchester Company)。

在1628年麻薩諸塞灣公司收購了多切斯特公司,麻薩諸塞灣公司擁有已開拓的漁港格洛斯特(Cape Ann)及塞勒姆(Salem),亦獲新英倫議會批地作貿易區。在1629年這公司更取得特許狀成為在新英倫的麻薩諸塞灣的總督及公司。

在1629年,約翰溫斯羅普(John Winthrop)買下整間麻薩諸塞灣公司,約翰溫斯羅普原為貴族,他是一位畢業於劍橋大學的律師,他亦是非分離清教徒領就。他放棄公職及封地,約翰帶領清教徒逃避英倫的迫害,建立自主的北美家園。

因為麻薩諸塞灣公司的理事會可在美洲成立,他是只向英皇負責的自治政府,到步後,溫索普當選為殖民地總督,1630年至1648年,他長期也當選為總督。不久他們建立了波士頓為麻薩諸塞灣的中心。

費南多喬治爵士曾力試將緬因分出來,可是不成功。

麻薩諸塞灣曾在菲利普國王戰爭(1675–1676)付出很大代價,在北部以武力開拓西部是並不輕易,最後白人與印第安人簽下和平協議。

在1684年6月18日,英倫取消了自治特權狀。在1691年,英皇威廉三世批出新特權狀,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合併了三個原殖民地,即麻薩諸塞灣、普利茅斯及緬因,而清教徒的專政也被非清教徒溝淡了。

兩支清教徒越洋遠走是為了信仰自由,不過只是他們所定義的自由。




林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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