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督察聘用室內設計公司裝修翠擁華庭新居,裝修費由最初報價時的17.5萬元,躍升至79萬元。裝修公司被海關首次引用《商品說明條例》檢控「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被控的裝修公司及公司董事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3萬元,及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中被告為「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林沛泉。明思被判罰款3萬元,而林則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涉及金額大、不清晰的銷售方法,令消費者會蒙受很大風險。但考慮到被告沒有「掛羊頭賣狗肉」,裝修質量無問題,及在事發後公司已面對很大的經濟損失。加上被告沒有案底,裝修公司事後已有改進,會在確認價錢後才進行工程,重犯機會較低。
辯方求情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由於過去數年公司已經虧損,需要次被告自掏腰包向公司職員支薪,希望法庭可考慮社會服務令及罰款。
案情透露,男海關督察蔡劍輝前年9月以17萬5千元裝修新居,但被裝修公司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追加報價單至78萬元。蔡稱與該公司董事林沛泉首次會面時,林僅用了5分鐘解釋約18頁的報價單。其後明思職員邀請蔡簽文件,突然告知蔡屋內需設「108個電掣」,每個接駁過電位都計算作一個電掣工程。蔡認為十分無理及愕然。但職員指「開左工,無得返轉頭啦」。
最後蔡付款50多萬元後忍痛離場,但感「泥足深陷」,於是向消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