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上市程序,港交所(0388)旗下聯交所計畫由上市文件開始,建議下月11日起,在上市文件「歷史及發展」及「使用法例及法規」兩部分,頁數上限最多為20頁。
聯交所早前亦就上市文件內的「概要及摘要」及「行業概覽」兩部分,以10頁為上限。
港交所稱,若上市文件指定章節的頁數超過聯交所建議的頁數上限;或 「概要及摘要」一節所載資料幾乎全部由其他章節複製而成,及未有闡釋主要財務數據出現大幅波動的原因,有可能酌情暫停審理有關的上市申請。港交所強調,暫停審理並不表示拒絕申請,只要上市遞交合規的上市文件,就可重新處理。
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方面,港交所表示,創板上市文件中,如聯交所提出兩輪意見後,仍未能清楚了解個別創業板上市申請的基本事宜(例如申請人的業務模式或營運情況),將證明上市申請的披露並非完備,聯交所有可能退回該上市申請。
有分析指出,近期港交所對上市要求更嚴謹,一方面是創板申請數量激增,令港交所壓力大增,審批時間太長會引起相關人士不滿。現時創板以賣殼作上市的申請人太多,港交所該次舉動明顯針對創板,因港交所有權用「文件不夠清晰」為由篩選公司,間接令該類公司吃閉門羹。
另外,港交所分階段延長收市後時段。11月6日起,將會在4隻股票指數期貨開始實施,交易結束時段由晚上11時45分延長至零晨1點;明年上半年時,將指票指數期權合約延長;去到明年第4季時 ,將會延長T+1段結束時間,由零晨1點延長至零晨3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