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播(TVB)(0511)表示,歡迎高等法院今日裁決,推翻證監會收購及合併委員會就早前無線電視股份回購要約之決定。電視廣播今早宣布停牌,待發內幕消息公告。停牌前股價報26.4元。
發言人指,法院的裁決維護原有政策目標有效性及適用性,彰顯《廣播條例》限制本地免費電視外資控制權的立法原意,又指法例規定無綫電視必須遵照《廣播條例》有關條文。委員會不可漠視《廣播條例》,亦無權指示無綫電視去漠視《廣播條例》的規定。
發言人又指,不同投票權架構有同股不同權的情況並不罕見,亦是海外市場的趨勢,留意到政府亦正積極討論有關趨勢於香港的發展。
電視廣播今年初提出規模42億元的回購要約,並申請清洗豁免,以免卻大股東提出全購。證監會5月10日指電視廣播股東Young Lion股權複雜,質疑「中國梅鐸」黎瑞剛是電視廣播幕後話事人,而非港人主席陳國強。
證監會要求全面披露股東架構,而授出豁免條件為過半獨立股東批准回購,但不跟隨《廣播條例》,限制外資投票權上限於49%。電視廣播其後就申請清洗豁免一事,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早頒下判辭,裁定電視廣播勝訴。證監會一方需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