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傘兵」姿態出選土瓜灣北區議會議員落敗的沈泰鋒,涉於刊登選舉廣告後三十日內,未有繳交選舉開支及接受選舉捐贈之申報書及聲明書,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選舉舞弊罪,案件今於觀塘法院再訊。裁判官再將案件押後至下年1月23日,待沈聘請私人律師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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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被告沈泰鋒已5次押後案件以申請法律援助,惟最終遭法律援助署拒絕申請,裁判官質疑被告沈泰鋒為何不盡快聘請私人律師,沈則表示昨天才收到法援被拒通知,並需要再多12周以便聘請私人律師。

裁判官指案件雖無迫切性,但法庭已處理該案近一年多,直指「拖咗好耐」,敦促沈盡快聘請私人律師,並處理好相關選舉申報表格。

早前沈泰鋒稱因身體抱恙未有如期到廉政公署報到,裁判官指為其身體設想,設下晚上10點至翌晨6點宵禁令。沈泰鋒今日於庭上申請撤銷該宵禁令,控方批准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