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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胎黨兵分三路聲東擊西 狡猾劫百萬細節曝光

社會事

刺胎黨兵分三路聲東擊西 狡猾劫百萬細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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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胎黨兵分三路聲東擊西 狡猾劫百萬細節曝光

2017年10月25日 12:51 最後更新:12:51

南亞「刺胎黨」狡猾劫走上水找換店百萬錢袋,犯案過程逐一披露。狡賊疑先刺穿職員七人車的車胎後,再兵分三路突襲,分別扮補胎員及問路,以聲東擊西手法,偷走放車內裝有約130萬港元和人民幣的錢袋,當兩名職員發現時,賊人已消聲匿跡。

找換店職員事後落口供。

找換店職員事後落口供。

受害東主在新康街經營一家找換店,每日收舖後,會把店內大量現金放於錢袋內提走。昨晚7時30分,東主將一袋內有100萬港元及20多萬人民幣現金,折合總共逾130萬港元,交由兩名男女職員帶走,並由男職員駕駛停泊店外的七人車,載同女職員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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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換店職員事後落口供。

南亞「刺胎黨」狡猾劫走上水找換店百萬錢袋,犯案過程逐一披露。狡賊疑先刺穿職員七人車的車胎後,再兵分三路突襲,分別扮補胎員及問路,以聲東擊西手法,偷走放車內裝有約130萬港元和人民幣的錢袋,當兩名職員發現時,賊人已消聲匿跡。

涉事車輛。

受害東主在新康街經營一家找換店,每日收舖後,會把店內大量現金放於錢袋內提走。昨晚7時30分,東主將一袋內有100萬港元及20多萬人民幣現金,折合總共逾130萬港元,交由兩名男女職員帶走,並由男職員駕駛停泊店外的七人車,載同女職員離開。

賊人趁七人車開車時以尖銳物剌穿右後胎。

南亞「刺胎黨」三人組疑早在店外監視,趁七人車開車時以尖銳物剌穿右後胎,令車輛開行期間漏氣。當七人車開行不久至石湖墟遊樂場,男職員發現爆胎,即致電東主,東主指示到附近新豐路有一家胎舖補胎。

車上一袋巨款遭劫走。

當男司機下車步入胎舖處理,女職員留坐車內中排位置看守該袋巨款,此時一名戴帽、疑似南亞裔男子在車房外扮補胎員,隔窗向女職員訛稱另一邊車胎亦漏氣,女職員不虞有詐下車,此時第二名歹徒扮遊客走近男司機問路,阻擋他視綫,第三名同黨出現偷走車上載有巨款的袋。

鑑證科人員事後到場掃模取證。

三賊逃離後兩事主才驚覺失去錢袋,通知東主趕至報案,警方正追緝三名懷疑南亞裔狡賊歸案。有街坊指,失款的找換店在區內生意興旺,甚多水貨客光顧。警方將案件列作盜竊,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警方呼籲任何人士有資料提供,可致電3661 3700與上水警署或3661 3546與與調查人員聯絡。

涉事車輛。

涉事車輛。

南亞「刺胎黨」三人組疑早在店外監視,趁七人車開車時以尖銳物剌穿右後胎,令車輛開行期間漏氣。當七人車開行不久至石湖墟遊樂場,男職員發現爆胎,即致電東主,東主指示到附近新豐路有一家胎舖補胎。

賊人趁七人車開車時以尖銳物剌穿右後胎。

賊人趁七人車開車時以尖銳物剌穿右後胎。

當男司機下車步入胎舖處理,女職員留坐車內中排位置看守該袋巨款,此時一名戴帽、疑似南亞裔男子在車房外扮補胎員,隔窗向女職員訛稱另一邊車胎亦漏氣,女職員不虞有詐下車,此時第二名歹徒扮遊客走近男司機問路,阻擋他視綫,第三名同黨出現偷走車上載有巨款的袋。

車上一袋巨款遭劫走。

車上一袋巨款遭劫走。

三賊逃離後兩事主才驚覺失去錢袋,通知東主趕至報案,警方正追緝三名懷疑南亞裔狡賊歸案。有街坊指,失款的找換店在區內生意興旺,甚多水貨客光顧。警方將案件列作盜竊,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警方呼籲任何人士有資料提供,可致電3661 3700與上水警署或3661 3546與與調查人員聯絡。

鑑證科人員事後到場掃模取證。

鑑證科人員事後到場掃模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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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滙款首次判即時入獄成 海關指刑罰反映罪行嚴重性

2023年11月13日 17:55 最後更新:18:20

海關在22年4月「放蛇」偵破一間無牌找換店,案中提供滙款服務被告被判即時入獄。海關指是案是相關罪行判刑最重一次,認為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提醒市民切勿無牌經營找換店。

海關表示,案件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負責和「放蛇」海關人員接洽的找換店男職員,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名」被判入獄7星期零1日,即50日,至於女東主則被判入獄4星期零5日、即33日,緩刑1年。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 資料圖片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 資料圖片

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金錢服務調查課、署理高級督察陳逸傑表示,海關在2022年4月打擊無牌找換店,派出關員在一間找換店喬裝顧客要求匯款2000元人民幣往內地,一名男子向關員回覆匯率及並收取港幣後,向關員發出收據,海關於是拘捕該名男子及找換店女東主。

陳指,兩人在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申請被拒後,仍然經營匯款服務,海關經調查後更發現,女東主曾向一名顧客14次提供匯款往內地服務,故在23年3月以傳票方式,起訴兩名涉案人士1項及15項「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罪成後在13日判刑。

陳指出,今次案件法庭首次對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的罪行,判處具阻嚇性的即時入獄,而在是案之前,最高刑罰紀錄為僅為監禁2個月、緩刑兩年。海關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亦對無牌金錢服務者作出清晰明確警示。

陳逸傑歡迎法庭的判刑。 海關Facebook

陳逸傑歡迎法庭的判刑。 海關Facebook

海關提醒市民,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及入獄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在光顧找換店前,可向海關查核找換店的牌照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