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雙學領袖黃之鋒、羅冠聰日前就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案申請保釋獲批,而周永康因計劃海外升學而無申請保釋。三人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法官指案件有實際不公平,以及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因此批准給予上訴許可,明年1月16日正式上訴。
終院三位法官已閱三子上訴陳詞,亦聽取三子代表律師的口頭陳詞,三位法官商議退庭商議後,決定批准上訴許可。
首席法官馬道立指,閱讀三子上訴文件,歸類為四點,包括關於上訴庭可否有權修改案情及可作什麼程序上的修定,第二點是要考慮他們的動機時,應達至什麼程度,例如應否考慮他們堅稱的「公民抗命」或在憲法上權利,第三點是上訴庭制定新判刑指引時,不應用於三子的案,而應作將來判刑指引,第四點則只針對黃之鋒,因他年輕,判刑前理應索取報告。
另外,周永康申請保釋外出,亦獲終院法官批准申請,條件為5萬元保釋金及5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旅遊證件,不離開香港,居住報稱地址,及到警署報道。三子可保釋至明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