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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頁紙回應斥無合作 控方︰曾蔭權無可辯駁

政事

7頁紙回應斥無合作 控方︰曾蔭權無可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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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頁紙回應斥無合作 控方︰曾蔭權無可辯駁

2017年11月17日 14:48 最後更新:14:58

前行政長官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罪,八名陪審員未能達成大比數裁决被解散,控方隨即申請原審三分一訟費約300萬元,辯方上周以九頁紙反撃,控方今天以七頁紙回應,指曾蔭權沒有和廉署合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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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重申疑犯有緘默權,但本案情況應整體考慮,曾蔭權並無與廉署合作、交代事實情況,令控方花時證明一些瑣碎事情、浪費時間,對於這些事實情況,曾蔭權根本無可辯駁,但卻要控方逐一舉證。

David Perry(左一)

David Perry(左一)

Perry反駁指,原審時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即指他處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牌照時,未有申報自己和黃楚標的關係以及深圳大屋,認為曾蔭權是蓄意作出失當行為。

至於辯方引用證據條例中的配偶特權來反駁,控方指並非針對曾太不肯簽署證人供詞,控方是針對向廉署提供誤導的資料文件,例如租約,令控方須時調查,甚至要在庭上作出舉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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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配偶特權只針對出庭作供,而並非協助執法機構調查的環節。控方認為基於本案情況,法官亦行使酌情權,下令曾蔭權須支付原審訟費。

此外、由於曾蔭權於原審前,即去年11月不同意控方提出的同意案情,令廉署須就深圳東海集團在報章刊登的聲明,花時進一歩蒐證。控方指曾太提交的文件並無解釋案中資金流向,包括聲稱來自李國寶的35萬元,亦令廉署花了兩年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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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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