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發生一宗匪夷所思的倫常性侵案。一名中年男子性起求歡,但妻子因掛住看佛法節目拒絕行房,他竟跑進房間猥褻10歲女兒,還射精在對方內褲及棉被上。事後妻子察覺有異,進房詢問女兒,摸到濕黏的液體,才赫然發現丈夫對女兒伸出狼爪,隨後報警處理。
據法院審理紀錄,這宗案件發生於2015年7月5日,年約40歲的疑犯與妻子育有1女,他當日一時性慾高漲,向妻子求歡,但妻子寧願在客廳看佛經電視節目,也不願行房。疑犯難耐慾火,竟先進房哄女兒睡覺,再趁對方睡著後撫摸下體。過程中,女兒被吵醒,不斷抵抗說「不要摸」,但他仍繼續自慰並射精在女兒的內褲及棉被上。
妻子看完節目後,發現丈夫在浴室清洗生殖器,內心起疑,進房詢問女兒剛剛有沒有發生什麼事?但女兒受到驚嚇,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豈料妻子查看後竟發現內褲和棉被上有黏黏稠稠的液體,進一步追問才得知先生淫行,讓她勃然大怒,氣得與丈夫大吵一架,隔天直接報警處理。
涉案父親否認犯案,辯稱是因為壓力太大,老婆又拒絕行房,才會在房間自慰,沒想到精液卻不小心噴到女兒的內褲和棉被,「我知道在女兒旁邊自慰不對,我有在反省」。但他之後又改口,稱與女兒肢體口角時不小心碰到對方身體,結果慘遭對方誣陷。
法官認為,女童有輕度智能障礙,但對案情指證歷歷、前後供述一致,若非親身經歷,應該很難憑空杜撰出猥褻情節。另外,女童內褲上也驗出疑犯精斑,認定被告看女兒年幼可欺,才選擇在旁猥褻、自慰來增加刺激和快感,而且至今未向女兒致歉,毫無悔意,戕害其身心發展,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