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警大聯盟召集人、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追討兩傳媒公司約15.8萬薪金案,今於勞資審裁處判決,審裁官裁定李與兩傳媒公司沒有僱傭關係,敗訴的李需支付網購無限有限公司(前稱為匯傳媒有限公司)約600元訟費。

申索人李偲嫣於庭外表示今次裁決對她不公平,認為審裁官的裁決草率,稍後會與其律師商討會否上訴,以為自己及所有「打工仔」申張公義。

她指兩被告公司的唯一股東張俊勇曾在庭上作供時承認他們擁有僱員關係的口頭協議;又稱審裁官忽略了案中其一證人的嚴重錯誤,她對此表示失望。

網購無限有限公司代表李玉(中);媒體無限有限公司代表蘇子傑。

網購無限有限公司代表李玉(中);媒體無限有限公司代表蘇子傑。

兩公司代表於庭外說,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認為是次裁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