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笨象滙控(0005)旗下滙豐私人銀行(瑞士),因不當銷售雷曼債向證券及期貨上訴審裁處提出覆核。審裁處今日裁定,駁回有關覆核,罰款則由原來的6.05億元,減至4億元,但仍然是有紀錄以來最高罰款額。
另外,滙豐私人銀行(瑞士)持有的「4號牌」(即「就證券提供意見」)即日起吊銷一年,涉及證券買賣的「1號牌」亦被部分吊銷,為期一年。
審裁處指出,考慮到所有有關證據,包括滙豐所得利潤以及眾多客戶冒受的損失,認為對滙豐罰款4億元是合理,能夠在加強保障本港金融市場方面起到示範作用,對金融機構遵守專業操守亦是嚴肅的警告。
滙豐私人銀行(瑞士)於2003年至2008年期間,因為銷售雷曼兄弟相關結構性產品的內部監控措施及銷售手法,未能符合守則,被證監會作出紀律處分,包括罰款6.05億元,滙豐向證券及期貨上訴審裁處提出覆核,認為處分決定過重,因為私人銀行客戶比零售銀行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大,而此案涉及的是普通類型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