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竹一名女子10年前遭人強姦後,更被迫吞精滅證,唯一的證據只有強姦她的男子留下的一滴血,警方直至2015年才透過DNA比對,將疑犯拘捕,日前被判處4年2個月徒刑。
女子10年前遭人強姦後,更被迫吞精滅證(設計圖片)
受害女子是在2007年2月與男友吵架後獨自離家,卻不幸遭到不明男子強拉路邊草叢性侵,並迫她吞下精液企圖毀滅證據,但卻在受害人的外套上留下了一滴血跡,只是當年警方還沒有建立DNA資料庫,比對困難,案件懸宕近10年後,終於在2015年出現轉機。
警方全憑受害女子外套上的一滴血跡,成功破案(設計圖片)
警方在2015年調查2003年一宗雙屍命案時,將有前科但尚未建DNA檔案的罪犯全部納入資料庫中,意外比對出疑犯的血跡。疑犯被捕初時還否認控罪,辯稱當日正在上班,但因無法交代被害女子外套上的血跡來源,因此被控,日前被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2月徒刑。
南韓一名30餘歲小學教師,被控拍攝及持有1900多件性剝削影片,並性侵一名13歲少女,被判囚13年。他指量刑過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正確,維持原判。
示意圖。設計圖片
據報道,這名教師A某2012年起擔任小學教師,2015年2月至2021年2月的6年間,他指示通過社交媒體認識的青少年兒童拍攝淫穢行為,製作及持有多達1910個不雅影片,受害者達1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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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不僅製作性剝削影片,還曾將未成年人引誘到汽車旅館性侵,當時受害者年僅13歲。
A某一審被判監15年,二審因檢察機關變更訴狀,改判18年。但二審判決被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駁回,要求重審。三審部分嫌疑被排除在外,改判13年,10年禁止從事未成年人相關職業,以及8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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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再就刑期提出上訴,但大法院維持判決。 目前,A某還因檢察官追加起訴的其他嫌疑獲刑5年,目前正在進行二審。若二審維持原判並獲大法院確定,A某將總共獲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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