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民航機師為了要與情婦雙宿雙棲,竟然誘騙同為機師的妻子到香港的航空公司工作,怎料姦情仍被髮妻撞破,他與情婦日前被法院依通姦罪各判3個月徒刑,並須向妻子賠償36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93萬港元)。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在台灣一家航空公司任職的俞姓機長,是在2004年與何姓女同事結婚,何女婚後懷孕,誕下一女,遂辭去機師工作,在家專心育女。沒想到俞男在2013年卻擅自投寄妻子履歷到香港的航空公司,應徵地面模擬機教官一職,並多番催促妻子到香港面試,何女最終獲得取錄,於是帶同女兒到香港工作。
何女因對丈夫自己沒有應徵在香港的工作產生懷疑,便聘請私家偵探調查,結果發現丈夫在外有一朱姓情婦,情婦在2015年並誕下一子。私家偵探之後拍攝到俞男攜同情婦和私生子出遊照片,何女於是以照片為證,控告丈夫及其情婦破壞婚姻。
俞男在庭上承認有婚外情,辯稱夫妻感情早就轉淡,他在妻子懷孕4個月時曾提出離婚。情婦朱女則表示,她與俞男是在俞生日時因兩人都喝了酒,才不慎發生性關係,事後已未曾再犯。法庭最終裁定,俞男及朱女通姦罪名成立,各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罰款3萬元(約7800港元)。
何女之後再向法庭申請離婚,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300萬元,加上精神損害賠償100萬元,共400萬元,獲法院批准離婚,並判處俞男須支付何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