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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氣阿伯誤信「朋友」 騙電黨痛失九萬元

社會事

義氣阿伯誤信「朋友」 騙電黨痛失九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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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氣阿伯誤信「朋友」 騙電黨痛失九萬元

2018年01月24日 09:55 最後更新:09:55

73歲姓黃義氣阿伯,昨晚八時到灣仔警署報案,指早前接獲騙徒電話,對方在電話中自稱是其朋友,並要求他匯款九萬港元至一個指定內地戶口。黃翁不虞有詐,匯款後通知朋友,方知原來朋友未曾聯絡他索款。

灣仔警署 資料圖片

灣仔警署 資料圖片

警方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沒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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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電騙老婦事敗判囚26個月 上訴庭指案情嚴重加刑至入獄4年

2024年04月12日 18:27 最後更新:18:46

35歲無業男子22年11月電騙八旬婦人事敗被捕,原被判入獄26個月,律政司認為判刑明顯不足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指案情嚴重決定加刑至4年。

高等法院。(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35歲的被告,22年年11月初致電八旬婦人冒認為其兒子,訛稱因交通意外及打鬥被捕,需要金錢保釋,老婦女兒聯絡親人後發現不妥後報警,警方當場拘捕無業男,調查後發現他牽涉另一宗騙案,無業男子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兩罪,被判囚26個月。

律政司認為判刑明顯不足,今早於高等法院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同意原審法官原則有錯,終決定加刑至4年,理由擇日公布。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陳詞指,原審法官理應採用案例量刑指引,以監禁4年為量刑起點,然而原審法官判刑時沒有考慮量刑指引,又不加解,反而改為考慮另一類盜竊案件量刑指引,法律上犯錯。律政司指出,原審法官接納被告僅為跑腿而非主腦,然而根據承認案情被告有份協議犯案,對騙案知情,屬串謀詐騙者之一,加上原審法官忽略了加刑因素,電話騙案比街頭騙案嚴重,判刑卻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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