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鬧鬼所以棄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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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歲退休老翁於元朗大棠路南坑村的村屋飼養18隻狗及1隻貓,但最終有10隻狗餓死。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監禁及現金罰款4000元。

10隻狗餓死。

10隻狗餓死。

被告1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以及8項無牌畜養狗隻罪罪成,梁雅忻暫委裁判官於判詞中指出第一項控罪的殘酷對待動物罪非常嚴重,雖然被告收養牠們的原因為不希望牠們被別人虐待,但被告竟因懷疑家中鬧鬼而一走了之,沒有嘗試或請求別人協助照顧其寵物。如被告臨離家出走時把貓狗放生,更可能會令動物有一線生機,不必要受到這些可避免及漫長的痛苦。

控罪指,68歲被告陳勝昌於去年6月30日,在其元朗大棠路南坑村的住所內殘酷對待動物,且無牌飼養8頭犬隻。

屋內環境惡劣。

屋內環境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