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只得7歲的女童遭嚴重疏忽照顧,更餓到皮包骨。
曾任內地女教師、年約40歲的婦人涉嫌於2015年4月至7月期間,嚴重疏忽照顧其當時年僅7歲的女兒,事主更疑被餓至皮包骨。婦人及其五旬的第二任丈夫亦涉嫌向醫生、社工、社署職員及警員隱瞞事主的背景、病歷和健康狀況。兩人同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婦人另被控一項虐兒罪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宣讀開案陳詞時透露婦人共育有4名兒女,而事主有發展障礙,須要特殊照顧。控方案情指,婦人與前夫生下一對孖女,2006年與第2任丈夫即本案的第2被告結婚,2008年誕下事主,09年再誕下幼子。婦人曾在內地任教師,於2012年帶同孖女和幼子來港,事主則在內地汕頭與外祖母同住。
2013年婦人、孖女、幼子、第2任丈夫及他的母親居住在青衣一公屋單位。兩名被告後來分手並分居,婦人與子女搬到荃灣居住。2014年11月4日,婦人將事主接到香港居住,事主入讀一所位於荃灣的幼稚園。
控方向陪審員透露,接手婦人家事的社工及小女孩的幼稚園老師均會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