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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警方聯手破電話騙案集團 兩地拘捕12人

社會事

粵港警方聯手破電話騙案集團 兩地拘捕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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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警方聯手破電話騙案集團 兩地拘捕12人

2018年07月06日 13:50 最後更新:13:52

「天環行動II」搗破電話虛構綁架騙案集團。

警方東九龍刑事總部,匯報「天環行動II」聯同內地執法部門打擊虛構綁架電話騙案。

警方東九龍刑事總部,匯報「天環行動II」聯同內地執法部門打擊虛構綁架電話騙案。

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聯同廣東省公安廳和佛山市公安局展開代號「天環行動II」聯合行動,打擊電話騙案。上月22至23日,在本港和內地共拘捕12人,包括集團主腦,其中警方在深圳灣口岸和打鼓嶺,先後拘捕兩名46歲和36歲持雙程證的男子,二人涉及「虛構綁架」形式的跨境電話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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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刑事總部,匯報「天環行動II」聯同內地執法部門打擊虛構綁架電話騙案。

「天環行動II」搗破電話虛構綁架騙案集團。

警方解釋集團犯罪的手法。

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聯同廣東省公安廳和佛山市公安局展開代號「天環行動II」聯合行動,打擊電話騙案。上月22至23日,在本港和內地共拘捕12人,包括集團主腦,其中警方在深圳灣口岸和打鼓嶺,先後拘捕兩名46歲和36歲持雙程證的男子,二人涉及「虛構綁架」形式的跨境電話騙案。

警方解釋集團犯罪的手法。

警方解釋集團犯罪的手法。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

警方指,由2017年6月至今年5月間,有20宗涉款69萬元的電話騙案。警方經調查,鎖定兩名持雙程證的男子,與最少3宗案件有關,涉款32萬元,他們犯案後潛返內地。警方據情報追蹤,於上月22日及23日,聯同廣東省公安廳及佛山市公安局,舉辦「天環行動2」,於6月22及23日,分別在深圳灣及打鼓嶺,拘捕2名46歲及36歲持雙程證男子,他們被控以「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現時正還押侯審。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

與此同時,內地執法部門亦拘捕10人,包括集團主腦,他們至少與10宗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最少為100萬人民幣。警方相信今次已成功搗破一個以佛山為基地的電話騙案集團。

警方提醒市民提防受騙。

警方解釋集團架構明確,設話務組、執錢組及洗錢組。集團主腦先購買通訊器材,設立詐騙電話通訊中心,招募話務組及執錢組。話務組負責以虛構綁架的手法,隨機致電本港受害人,訛稱禁錮了受害人的家人或子女以索取贖金,要求受害人於指定地點面對面交收贖金或存入指定戶口;而執錢組成員則負責接錢,扣除報酬(一直是騙款的15%)後存到指定內地銀行戶口。洗錢組會將執錢組匯到內地銀行的錢,由櫃員機提取現金。

警方解釋集團犯罪的手法。

警方解釋集團犯罪的手法。

警方解釋集團犯罪的手法。

警方解釋集團犯罪的手法。

警方指,由2017年6月至今年5月間,有20宗涉款69萬元的電話騙案。警方經調查,鎖定兩名持雙程證的男子,與最少3宗案件有關,涉款32萬元,他們犯案後潛返內地。警方據情報追蹤,於上月22日及23日,聯同廣東省公安廳及佛山市公安局,舉辦「天環行動2」,於6月22及23日,分別在深圳灣及打鼓嶺,拘捕2名46歲及36歲持雙程證男子,他們被控以「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現時正還押侯審。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

與此同時,內地執法部門亦拘捕10人,包括集團主腦,他們至少與10宗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最少為100萬人民幣。警方相信今次已成功搗破一個以佛山為基地的電話騙案集團。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

警方解釋集團架構明確,設話務組、執錢組及洗錢組。集團主腦先購買通訊器材,設立詐騙電話通訊中心,招募話務組及執錢組。話務組負責以虛構綁架的手法,隨機致電本港受害人,訛稱禁錮了受害人的家人或子女以索取贖金,要求受害人於指定地點面對面交收贖金或存入指定戶口;而執錢組成員則負責接錢,扣除報酬(一直是騙款的15%)後存到指定內地銀行戶口。洗錢組會將執錢組匯到內地銀行的錢,由櫃員機提取現金。

警方提醒市民提防受騙。

警方提醒市民提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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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婦險墜「內地公安」騙局報警揭穿 警拘24歲冒警女侍應涉呃6人615萬

2024年04月18日 23:24 最後更新:04月19日 08:31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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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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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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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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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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