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新聞部與林鄭近來似乎不太咬弦,早前在七一回歸傳媒茶聚中,林鄭批評過無綫報道不準確。另外去年特首選舉期間的報導,最後令無綫接獲通訊局勸諭,無綫認為相關裁決甚不合理,於是發功還擊。
整件事要由去年特首選舉說起,無綫翡翠台《六點半新聞報道》時段,報道港區人大代表分別會見多名參選人,報道提及5名參選人姓名,但後來通訊局收到一宗投訴,指該報道遺漏了另外7名候選人,通訊局最後裁定投訴成立,指無綫未有遵守《選舉指引》,違反公平及平等對待原則,確保每名候選人獲得報道,於是向無綫發出勸諭。
這7人最終沒有遞交提名表格,是否應視作「候選人」﹖選管會回覆指,根據條例,在提名期結束前曾公開宣布有意參選的,包括在電子媒體、報章或網上社交媒體公開聲明有意參選,未被正式提名,亦算是「候選人」。
無綫昨天訪問多名人士,包括議員等,批評現時指引欠清晰,傳媒難執行。
到今天行會開會前,更有無綫記者「質詢」林鄭 :「林太,妳自己參選過特首啦,妳可唔可以講得出你自己參選嘅時候,有幾多人同妳一齊宣佈參選,同佢哋全名係乜嘢?妳又覺得呢啲指引係咪切實可行?會唔會檢討下?」
林鄭回應說,今次事件涉及選管會同通訊事務管理局兩個機構,形容兩者都是相對獨立的機構,按現行法例和指引,就每個案得出看法,「但係你問我呢,我都覺得可能喺呢啲法例指引同時,都要考慮喺一個選舉過程中,特別係傳媒需要報道嘅時候,喺運作上個實際情況係點,咁所以我相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都會就住今次案例同傳媒機構表示咗嘅關注,去重新檢視過呢啲指引有無可以需要修正的空間。」
傳媒中人看見,大呼人稱「花哥」的無綫新聞總監袁志偉真勇,不平則鳴,連特首都無面俾。
其實要求傳媒把一大堆無厘頭、聲稱會參選的人都放在所有報道內,說這才是公平報道,早已引起傳媒、特別是電子傳媒相當大的不滿,認為是吹毛求疵的要求。 而無綫的個案,就連所有曾經宣佈自己會參選的人,都要包含在報導內,傳媒根本不知道哪些人曾經宣佈參選,都可算是無所適從了。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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