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按社團條例取消民族黨的註冊,民族黨勢必大力抗辯,很多人都估計陳浩天會提司法覆核。

陳浩天對各種程序頗為熟悉,他今早接受電台訪問,主持人問他會否司法覆核,他回答說,保安局予他21天的時間回應及提出申訴,必須先完成經過這21天,向保安局提出抗辯,完成這些程序,才能提司法覆核。

若細心看社團條例,會發現條例規定了程序:必須予被禁止運作團體申訴,社團主任才正式決定是否禁止團體的運作。

所以警方給陳浩天大疊問題,要求民族黨回應,把所有與民族黨相關的質疑,先給機會民族黨答辯,例如有人以為政府既拒絕民族黨的社團註冊,那民族黨就不是社團,不受社團條例規管,其實按條例規定,多於一人就是社團。政府向民族黨的提問中,就問及民族黨有多少成員,並估計民族黨有數十名成員,要求民族黨回應。

換句話說,若民族黨只有陳浩天一人,那民族黨就不是社團,也不可以禁止其運作,但若人數多於一人,根據條例就是社團,可取消其運作。當局根據社團條例,給足夠機會陳浩天答辯。

法律界人士說,司法覆核的關鍵,是政府的決定有沒有違反「自然公義」,違反「自然公義」其中最突出的行為,就是沒有給受影響人士答辯的機會、沒有聽取其答辯,所以現在政府現在先要充份聽取陳浩天的答辦。

很明顯,政府的做法,除了走完法律規定的程序外,也嚴防陳浩天將來能成功提出司法覆核。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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