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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馬凱不獲簽證屬「不受歡迎人物」羅德丞當年因此被拒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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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馬凱不獲簽證屬「不受歡迎人物」羅德丞當年因此被拒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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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馬凱不獲簽證屬「不受歡迎人物」羅德丞當年因此被拒入美

2018年10月05日 18:33 最後更新:19:16

外國記者協會(FCC)第一副主席馬凱(Victor Mallet),不獲港府續批工作簽證,不能再留港工作。

馬凱一直是FCC最活躍人物,由於FCC主席經常不在港,他就等於實際上的主席,他不獲續發工作簽證,估計與8月14日外國記者協會邀請香港民族黨創人陳浩天演講,宣揚港獨有關。馬凱是英國《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金融時報》發言人表示,首次在香港遇到這種情況,港府亦未解釋原因。

泛民議員當然大力抨擊,個別議員還把這事扯上國家安全的層面,質詢馬凱究竟做了甚麼,危及國家安全。

政壇高人說,這並非國家安全問題,拒絕入境不屬國家安全的層次,而是當事人被當地政府認定為「不受歡迎人物」(拉丁語:Persona non grata,簡寫PNG),不受歡迎人物是政治、外交上的名詞,意思是被一國拒絕入境的人士,各國政府都有一份不受歡迎人物名單,即使有合法簽證,都會拒絕有關人士入境,大多數時候都不會公開解釋原因。一般來說,這類人物都涉及間諜、外交衝突或政治問題。

高人認為,拒絕某個人入境,不一定涉國家安全的層次,若涉及間諜行為,當然屬國家安全,但很多時都是政治問題,就未到國家安全層面。各國也會把一些人物列成不受歡迎人物,拒絕其入境。

羅德丞。(圖片來源:文匯報)

羅德丞。(圖片來源:文匯報)

 高人回憶起香港回歸前,香港政壇名人羅德丞,他持有有效美國簽證,尚未到期,他到了美國機場,才被美國拒絕入境,美國方面並沒有向他解釋原因,一般相信是他的政治立場比親中國,不時批評美國,所以被拒入境。事實上,拒絕不受歡迎人物入境,各國都有先例。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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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發宣揚港獨帖文 留日女生煽動罪囚2個月

2023年11月03日 17:15 最後更新:17:22

一名留學日本的23歲女子多次在社交媒體發布宣揚香港獨立的帖文,周五(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2個月。

23歲女被告由2018年起多次在社交媒體發布宣揚港獨的帖文,早前已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被告2018年前往日本留學,在facebook的帖文可讓公眾瀏覽,Instagram帖文則只讓約600名追蹤者瀏覽,雖然原創性不高,發布頻率不算高,罪責較同類型案件輕,但13則帖文中有12則於facebook發布,可讓公眾閱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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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認為,其中一則更以日文撰寫對香港獨立的主張,在香港境內認識日文的人都可閱讀,即使被告起初對相關法律不知情,但沒有在首宗煽動罪檢控後刪除帖文,考慮到刑罰須具阻嚇性,辯方亦沒有理據令刑罰暫緩執行,決定以3個月為量刑起點,判囚2個月。

23歲被告袁靜婷,被控於2018年9月7日至今年3月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在社交媒體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被告袁靜婷(戴漁夫帽) 。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袁靜婷(戴漁夫帽) 。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