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參選鄉郊代表,被選舉主任DQ,引發爭議,朱凱迪一方聲稱,基本法104條有關就職宣誓効忠,並不包括鄉郊代選舉。但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就說,這次政府選舉主任DQ的理據,並不是基本法104條,而是鄉郊代表選舉條例,條例也要求鄕郊代表擁護基本法,這次是按照這條例,取消朱凱迪參選資格。

朱凱迪計劃提出選舉呈請

朱凱迪計劃提出選舉呈請

朱凱迪聲稱將提出選舉呈請,挑戰選舉主任的決定,政界人士分析,朱凱迪案有一定的重要性,關鍵並非如建制派所說,要馬上推動取消朱凱迪現有的立法會議員資格,而是對來年區議會選舉,以至2020年立法會選舉有影響。

無論是鄉郊代表還是區議員,都不包括在基本法104條的就職宣誓擁護基本法的要求內,但問題是政府意向十分清晰,認為這也是政權組織,不擁護基本法,要求獨立或自治的人,都不應成為政權組織的成員。

不管是政府還是本土派,都知道爭議所在,所以朱凱迪這次參選,有點試水溫的味道,若他這次參選成功,則意味明年即2019年區議會選舉,政府很大機會不會DQ贊成港獨或自決的參選人,因為不是基本法104條規範的範圍。當然對朱凱迪還有一重意義,就是2016年他參選立法會選舉時,當局的DQ風潮及人大釋法並未發生,他2020年再參選,能否取得參選資格都成疑,若這次參選成功,倒過來港府日後要DQ他的立會參選資格,他也可以爭議說即使在人大釋法後,他在村長選舉獲得了參選資格,政府的決定前後不一致。

政府把朱凱迪DQ的做法,就有封後路的意味,說明即使村代表選舉,也有擁護基本法、反對港獨和自決的要求。可以預計明年的區議會選舉和後年的立法會選舉,將繼續有DQ事件出現。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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