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現水務署減少用水措施欠缺成效,發現加裝節水裝置的政府建築物及學校中,119幢政府的用水量,在加裝節水裝置後不降反升,其中青衣北抽水站更大增40倍。
政府耗資億元,零九年起為421幢政府建築物及學校加裝節水裝置,審計署報告卻發現,28%已加裝慳水裝置的政府設施,用水量反而增加。
增加最多的是青衣北抽水站,用水量是之前的40倍,其次是上環海水抽水站,用水量比之前上升14倍。同時,11個推行節約用水的康文署場地,有4個場地的用水量亦較三年前增加5%至63%不等。
審計署促請水務署進行檢討,查明用水量增加原因,視乎需要採取補救行動;並建議康文署借鑑經驗,推行最佳執行指引。
另外,報告顯示,除了供應予遠洋輪船的淡水曾於1996年調整,住宅和非住宅的水費自1995年起便沒有調整過,而水務經營帳目過去十六年一直錄得虧損,一直未能達致目標回報率。
而水費的計算基準亦未能做到鼓勵節約用水效果,建議日後檢討水費時,商業水費應按合理回報原則釐定,住宅水費應以收回成本為基礎。而用水量達最高級別的住宅用戶,收費率應以生產成本貴四成釐定,即每立方米20.34元,而非現行的9.05元,以鼓勵節約用水。
水務署表示,去年展開水費檢討,會考慮審計報告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