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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為何要認罪? 金牙大狀:行此一著有2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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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為何要認罪? 金牙大狀:行此一著有2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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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為何要認罪? 金牙大狀:行此一著有2大原因

2020年11月23日 14:00 最後更新:19:24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案,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及林均承認所有控罪,黃則否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並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另承認其他兩項控罪。

由左至右: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

由左至右: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

三人為何要承認控罪?

金牙大狀話有兩大原因:

第一,件案無得打。

睇返案情其實相當清晰,控方證據充足。案發6月21日約清晨7時起,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聚集,直至11時許,現場有逾400名示威者聚集,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出現,黃、林分別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而周庭則在旁參與行動。兩名警員為阻止示威者堵路,於是在警總汽車入口設立防線。約15分鐘後,一輛警車欲駛入警總時,遭示威者包圍,周等人站在車旁,重複呼籲示威者分批圍堵警總兩個出入口。未幾,數百人逐漸走至軍器廠街,而案發片段被女警、閉路電視等渠道記錄下來。

「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已經入梗。

至於較重的「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重複呼籲示威者分批圍堵警總兩個出入口等行為,亦足夠告入「組織」及「煽惑」罪。由於過程被攝錄下來,想成功抗辯極度困難。

第二,認罪求減刑。

高院按2016年的判例進一步作出認罪減刑三分之一的指引。

一直以來,被告人如在審訊前認罪,量刑起點一般可獲扣減三分之一。不過,上訴法庭在HKSAR v Ngo Van Nam [2016] HKCA 396和HKSAR v Abdou Maikido Abdoulkarim [2016] HKCA 397兩案中檢討了這個做法。

在Ngo Van Nam一案中,法院針對這個問題,就何謂「及時」認罪作出清晰指引。法院就在刑事程序不同階段認罪訂立不同的減刑幅度,而非給予所有在審訊前認罪的被告人全額三分之一的減刑。越遲認罪,減刑越少。

法院參照法律程序的不同階段來判斷何謂「及時」。一般而言,如等到在首日審訊認罪,量刑起點可扣減20%,而在審訊期間認罪,減刑幅度則少於20%。

今次黃之鋒案已排期審理,但在開審前認罪,相信是希望盡量爭取到減三份一的刑期。

作非法集結的組織者和煽動者,應較參與者嚴重,應要判入獄刑罰。過去裁判法院同類的案件最高判刑3年。如今3個被告認罪,相信入獄期會短得多。

理據

認罪可獲減刑三分之一的做法,是有政策理由支持的。假如被告人在案件早期認罪,便無需進行全面審訊,從而節省控方和法庭的時間和資源,而且罪行受害人亦無需面對出庭作供的尷尬情況。因此,以減刑為誘因以換取被告人及時認罪,是符合公眾利益的做法。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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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CFHK報告自我貶低 香港司法機構捍衛法治 法官繼續無畏無懼伸張正義

2024年05月18日 14:02 最後更新:14:12

「香港自由基金委員會」(CFHK)發表報告,聲稱擔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海外法官為「鎮壓香港政治自由」提供合法性,認為他們應馬上辭職。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在China Daily撰評《攻擊香港司法機構 貶低了「報告」的作者和推動者》,批評該份所謂的「報告」目的是要攻擊香港司法機構,試圖削弱香港、對中國不利。

江樂士強調,司法機構無論在順境或逆境,都能捍衛法治,而且其法官都是高質素的。他們將不理會作者(CFHK公共事務經理方雅雯、曾在香港服刑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的胡言亂語,繼續無畏無懼地伸張正義。這份報告不僅貶低了它的作者,也貶低了包括祁福德(Mark Clifford)和甘文康(Alistair Carmichael)在內的推動者。文章同時詳細揭露,「報告」作者和推動者與反華亂港組織、人士千絲萬縷的關係,包括錢銀往來。

全文如下:

攻擊香港司法機構 貶低了「報告」的作者和推動者

5 月 14 日,英國議會上演了一出鬧劇。總部設在美國的「香港自由基金委員會」(CFHK)發佈了一份報告,聲稱擔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 10 名海外法官為鎮壓香港政治自由提供了合法性。該活動由在英國反華圈子里頗有名氣的議員甘文康主持。

CFHK密切參與在美國煽動對中國的敵意,在美國,只要有仇華人士聚集,它的觀點就會受到歡迎。它專門編造關於香港的敘事,並插手美國國會與中國有關的聽證會。它的最新報告題為《提供光環進行迫害:海外法官如何破壞香港自由及他們為甚麼應辭職》(Lending Prestige to Persecution: How Foreign Judges are Undermining Hong Kong’s Freedoms and Why They Should Quit)的最新報告,是一份拙劣的抹黑作品。該報告旨在削弱亞太地區最專業的司法機構之一,但沒有人會對此感到驚訝。

CFHK主席祁福德是《蘋果日報》母公司壹傳媒的前董事。他曾為釋放前雇主黎智英奔走呼號,他的名字也出現在黎智英正在進行的國家安全審判中,罪名是「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2024 年 1 月 17 日,他在談到這次審判時說:「這個不公的法庭每一天都提供了新的證據,證明中國共產黨及其幫凶有罪——他們破壞了『一國兩制』原則所規定的自由,破壞了中國在 1997 年接管香港後50 年不變的承諾。」

祁福德對中國政府的仇恨是發自內心的,CFHK裡充斥著與他志同道合的偏執狂。其中之一就是國家安全逃犯許穎婷,香港警方懸賞 100 萬港幣(約合 12.8 萬美元)通緝她。她自稱是CFHK政策和倡議專員,呼籲國際社會「與中共的跨境鎮壓、干涉和國際人權侵犯作鬥爭」。

2024 年 2 月 15 日,許穎婷出席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會議,審議的議題是「香港和中國的跨境鎮壓」。在吹噓自己如何在 2021 年成為「第一個在美國獲得庇護的香港抗爭者」之後,她提出了一份希望美國政府考慮的清單。其中包括制裁「不良行為者」,以及關閉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對於這樣的意識形態問題,她顯然是CFHK 的後起之秀之一。

然而,與此相反,祁福德還從香港招募了一些過氣人士,大概是為了幫老朋友的忙。祁福德公司的顧問團成員之一Steve Vines也是英國「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的顧問,而「香港監察」是由妄想狂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操縱的反華仇恨機器。人們對他最深刻的印象可能是 2021 年因自己最清楚的原因逃離香港的記者。現在,他整天對任何願意給他時間的人詆毀中國。

CFHK的報告由其公共事務經理(英國和愛爾蘭)方雅雯(Alyssa Fong)和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共同撰寫。2019 年,Bickett因在動亂期間襲警而在赤柱監獄服刑,2022 年被遣返美國。他向高等法院提出的上訴被法官杜麗冰駁回,法官認為「對定罪的上訴理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他試圖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亦不獲受理。

自被驅逐出境以來,現在自稱為「香港人權抗爭者」的Bickett一直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心懷不滿,這使他在美國的祁福德和英國的羅傑斯等人面前顯得彌足珍貴。他甚至在美國國會呼籲對香港的法官和檢控官實施懲罰性制裁。令人難以置信的是,CFHK竟然認為這個充滿仇恨的狂熱分子所寫的任何東西都會被認真對待,不過,判斷力從來都不是祁福德的強項。

儘管香港終審法院海外法官包括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範理申(Lord Phillips)和廖柏嘉( Lord Neuberger))、加拿大前首席大法官(麥嘉琳大法官(Justice Mclachlin))和澳洲聯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祈顯義大法官(Justice Keane)和歐頌律(Allsop)大法官),但Bickett竟敢指責他們「支持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他甚至聲稱「親身體會到司法機構如何通過操縱證據和程序來打壓異見人士」。姑且不談其他,這表明了他對自己罪行的否認程度。

在一次醜陋的誹謗中,比克特批評海外法官沒有披露他在新聞稿中所說的「香港政府的補償」(這是稅務局的事,不是 CFHK 的事)。他呼籲上議院對英國大法官進行問責,顯示出這位局外人對上議院如何運作的典型無知。他翻閱了海外法官的判決書,對他們的專業精神提出了無恥的指控。他甚至呼籲,如果法官日後在香港接受司法任命,他們的國家便要懲罰他們。

如果祁福德不是那麼熱衷於惡意中傷中國,他會把任務委託給那些至少有一些信譽的人。

然而,有人熱衷於給比克特的胡言亂語以時間,其原因不難理解。甘文康為報告的發佈提供了議會設施,對報告的缺陷視而不見。作為「香港監察」的贊助人,他的偏見是眾所周知的,但這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真正的關鍵在於,甘文康同時還是「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APPG)」的主席,而這個小組讓英國人的公平競爭觀念蒙羞。議會記錄顯示,該小組由「重光團隊」(SWHK)秘密資助:這個顛覆實體曾在 2019至2020年叛亂期間試圖破壞「一國兩制」政策。它仍在倫敦和其他地方兜售有關中國的惡意宣傳,旨在傷害香港。

此外,甘文康在 2020 年 APPG 所謂的「調查」香港警察在暴亂期間的行為中所扮演的角色永遠不會被遺忘或原諒。結果是注定的,調查是對正義的踐踏,由「重光團隊」買單。這是近來議會歷史上的一個低點,而CFHK利用議會設施發起對香港司法機構的卑劣攻擊,同樣應受到譴責。

CFHK想透過發表這份報告攻擊香港司法機構。正如祁福德所知,這將削弱香港、對中國不利。然而,司法機構無論在順境或逆境,都能捍衛法治,而且其法官都是高質素的。他們將不理會作者(CFHK公共事務經理方雅雯、曾在香港服刑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的胡言亂語,繼續無畏無懼地伸張正義。這份報告不僅貶低了它的作者,也貶低了包括祁福德和甘文康在內的推動者。

2023 年,當備受推崇的澳洲聯邦法院前首席法官祈顯義被任命為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時,他解釋了自己的任職決定。他指出,終審法院在「維護法治」方面「非常成功」,它亦歷史悠久,「是一個非常成功的機構,為香港的成功做出了重要貢獻」。奇怪的是,CFHK的報告並沒有提及祈顯義的評論。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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