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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涉及輕罪都走路 泛民人士私下表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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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涉及輕罪都走路 泛民人士私下表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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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涉及輕罪都走路 泛民人士私下表驚奇

2020年12月04日 11:45 最後更新:11:53

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走路及退出。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昨天講過相信許志峯會回港,今日表示對許智峯的決定感到突然,但尊重和理解有關決定。

胡志偉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事前並不知道許智峯流亡的決定,形容是出乎自己想像。但他理解許智峯遇到的壓力,包括受到監控,影響家庭及小朋友的生活。

也可以看看許智峯自己的現身說法。他接受丹麥小報B.T.訪問時表示,自己身上背負9條罪,曾一度被法庭沒收旅遊證件,訪問丹麥此行幸得當地友好幫忙。

許智峯自己的現身說法。他接受丹麥小報B.T.訪問

許智峯自己的現身說法。他接受丹麥小報B.T.訪問

許智峯話,自北京今年7月在港實施國安法,人權自由已受到強烈打壓,到外國遊說會被視為「尋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是嚴重刑事罪行,「我可以毫不誇張說,我正冒生命危險在這裡講述香港人權狀況…..如果我返香港,一定會有十分嚴重的後果,在機場就會馬上被捕。」

許智峯雖然在外國講到自己的處境好似雷霆萬鈞那樣,其實他面對的只是控罪較輕的官司。有泛民人士私下話,對許智峯出走感到意外,不明白為什麼他涉及這些輕罪都要走路。

許智峯聲稱: 「如果我返香港,一定會有十分嚴重的後果,在機場會馬上被捕。」

許智峯聲稱: 「如果我返香港,一定會有十分嚴重的後果,在機場會馬上被捕。」

其實許智峯涉及的9條罪,主要涉及兩組案件,並不包括《港區國安法》的重罪。第一單是他與林卓廷去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涉嫌要求一遊行者刪除示威相,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丶刑事毀壞等罪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後,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候審,後來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6日提訊。

許智峯另外涉幾次立法會破壞事件,其中一單是指他涉嫌在5月8日的內會上觸犯《特權法》中兩項罪名拘捕,包括妨礙立法會人員罪。後來警方再指許智峯於今年5月28日、6月4日立法會國歌法三讀期間,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指其行為引起騷亂,涉嫌違反權利及特權條例、侵害人身罪等罪名,將他拘捕。

有泛民人士話,許智峯只是涉及這些搶手機、潑臭水的小事,並非煽動非法集會、暴動等罪名,更不是觸犯國安法,判刑重極有限。按理入罪也只會坐一年半載,扣埋假期幾個月可以出來。因為這些罪名走路,似乎因小失大。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在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卸任前夕,台灣媒體鏡電視製作紀錄片《變局下的台灣Taiwan in Transition》,回顧過去8年來蔡政府的執政。鏡電視本欲申請519蔡卸任前夕在YouTube播放該影片的廣告,卻遭到YouTube拒播,理由是認定為「選舉廣告」。

紀錄片《變局下的台灣Taiwan in Transition》。

紀錄片《變局下的台灣Taiwan in Transition》。

根據《鏡新聞》報導,鏡電視在政局交替前夕,播放由金鐘編劇鄭心媚擔任監製的紀錄片《變局下的台灣Taiwan in Transition》,訪問包括美國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麥考爾(Michael McCaul)、熊本縣知事蒲島郁夫等近30位人士。當中相信講述佩洛西訪台的決策內幕較為敏感。

鏡電視日前向台灣Google平台申請投放這支紀錄片的廣告,希望在519、蔡總統卸任前1天,能夠於YouTube平台上宣傳,卻遭到YouTube拒播,系統回覆的理由是認定該紀錄片預告為「選舉廣告」。

蔡英文和賴清德交接。

蔡英文和賴清德交接。

鏡電視經理表示,這支紀錄片只是單純整理並報導蔡英文在過去8年任內的政績,以及如何因應內外政經局勢,內容根本跟選舉完全無關,且現在台灣也無任何選舉活動在進行,該紀錄片預告為何會被認定為選舉廣告而拒播?Google的審核標準實在令人不解。

為此,《鏡新聞》記者致電Google台灣總公司,欲詢問相關細節,但尚未接獲回應。

Google有公布他們處理選舉廣告的標準,指他們支持刊登負責任的政治廣告,並期望所有政治相關廣告及到達網頁皆符合廣告指定區域的當地法律要求 (包括競選活動與選舉法規,以及法律規定的選舉「禁止宣傳期」)。Google 對於政治和選舉廣告的規定因地區而異。部分地區的廣告客戶必須經過 Google 驗證,才能放送選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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