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何韻詩近年激進妄行,涉及反中亂港的活動眾多:她去年7月11日公開支持反中派別為立法會選舉提出的初選,在初選當日為反中人士,  現已入獄的黃之鋒、岑敖暉、朱凱迪、袁嘉蔚、何桂藍及張崑陽站台,並且呼籲市民參與非法投票。另外,何韻詩也是支援反中人士的“612基金”的信託人之一。在2019年7月,何韻詩出席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在會上,她不理事實,妄稱“香港警察向手無寸鐵示威者開槍射擊”,並狂若無人地要求聯合國把中國從人權理事會除名,當然,無人理會她。

何韻詩昨天在 Facebook 透露,香港藝術中心以觸犯場地租借合約為由,決定取消她在灣仔藝術中心壽臣劇院的預定場地。她下週一,9月6日,的演唱會被迫取消。何韻詩表示堅決反對這項決定。她稱,已仔細檢視其演出內容及宣傳資料,“當中絕無危害公眾秩序及安全,以及觸犯法例的可能性”。

香港藝術中心臨時取消其場地預訂,是以場地租借合約之條款22(c)為由。該條款指,“若租用人未能遵守或履行本條款和條件的任何規定,或者在租用過程中可能危及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情況下,管理人可以在不通知的情況下,取消已確認的預訂並終止租用場地。”

筆者認為香港藝術中心的決定正確,因為何韻詩在租用過程中可能危及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加上她之前的所作所為很多涉嫌觸犯國安法, 她的反中立場人人皆知。她通過開演唱會吸引支持她的黃絲人士聚集,破壞力可大可小。 基於她反中的往績,取消她的演唱會場地租約非常正確。

何韻詩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的多次行動,都涉嫌違反該法,現在,她只能多些祈禱了!

楊倩文 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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