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不能以35+「不可能成事」作理由 謀劃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

2026年02月23日

上訴庭今日 (2月23日)駁回「35+顛覆案」中被裁定罪成的12名被告上訴,全部被告監禁刑期維持在4年5個月至7年9個月。

上訴庭認為,定罪被告在初選的謀劃,由首被告戴耀廷構想及宣揚,旨在迫使行政長官辭職、癱瘓政府及強逼中央人民政府宣佈結束一國兩制,而相關謀劃是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甚至顛覆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的手段,形容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是《國安法》顛覆罪條文下的「非法手段」,原審量刑沒有明顯過重。

值得留意的是,上訴庭的判詞中提到,原審法庭拒絕接納該謀劃「不可能成事」作為求情理由,上訴庭認為做法正確,因為任誰都不能抹煞該謀劃的可能性,斷言即使謀劃參與者當選,仍不過是立法會的少數,而謀劃將「注定失敗」。上訴庭認為,以2019和2020年的動盪情況而言,實難保立法會內形勢不會傾向被告或理念相近的人。

事實上,在35+顛覆案的過去庭審中,多名被告如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等都曾提出這種論調,作供稱不相信或「35+」、即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的目標能達成。

而今次提出上訴的12名被告中,代表何桂藍的一方就曾在上訴審訊中指,自己根本不相信「35+」能達成,因她肯定自己會被DQ。而翻查資料,何桂藍於2023年7月18日的庭審作供時提到,自己認為中央不會容許民主派在立法會得過半議席。

被判7年9個月刑期的鄒家成一方,在上訴審訊中亦曾指,鄒不相信「35+」會成功,因他相信政府會DQ初選的勝出者及其 Plan B。

鄒家成早於2023年8月原審出庭自辯時就指,他始終不信「35+」這個「神話」,但他作為政治素人,沒豐富政治資本,要在「初選」勝出有困難,他供稱:「當時冇諗咁多,因為我由始至終都唔相信35+呢個『神話』。」

當時法官曾問鄒,不少被告在庭上都稱不相信「35+」,是否有人曾在協調會議上向戴耀廷反映?鄒當時答沒有,指以他觀察,表面上支持35+的參選人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明知35+不可能,但仍繼續宣揚,「販賣假希望」;第二類則是相信35+有可能,形容是「帶一點天真嘅理想主義者」;而第三類明知35+不可能,但仍盡力完成這項「任務」。

另一被告陳志全亦曾在2023年8月原審作供時提到,他在2020年就對能否實現35+抱很大懷疑,認為民主派取得30席機會就很微,但他仍在宣傳片和街站繼續宣傳「35+」,因當時社會彌漫「無力感」,藉此呼籲鼓勵人出嚟投票,但認為是不可能達成的主張。

而上訴庭亦進一步認為,以2019和2020年的動盪情況來說,實難保立法會內形勢不會傾向被告及理念相近的人,難斷言謀劃是「注定失敗」。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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