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修例背後的邏輯

2026年05月14日
中文大學日前公佈《中大條例》修訂方案。校方解釋此舉為令條文與時代並進並與本地其他大學看齊,是完善制度的常規舉措。將中大此次修例置於近年多項改革背景下審視,不難發現一條清晰的主線:權力在向校董會集中,加強大學管理。
本次修例主要涵蓋4大範疇。其一,大學主管人員任免方面,新增的罷免理由,大幅擴展了人事控制的空間。中大建議,校長和副校長的罷免理由,除了現時「好的因由」外,亦增加「行為不檢、不稱職、效率欠佳」的理由。
看來中大過往對不稱職的主管人員也難以處理,如今增添了處理的理據。
其二,書院的管治地位被明確界定為須「透過其書院校董會或院監會的校董會主席向大學校董會負責」,而新設的溝通委員會亦由大學校董會主席出任主席,加強了中央的管治能力。
其三,「校友評議會」將被「校友顧問委員會」取代,成員由既有校友組織提名、大學校董會委任,而原評議會選任校友校董則由畢業生的互選產出。大學在文件解釋,截至去年年底,評議會成員人數多達30萬人,而按照《中大規程》評議會應該每年至少舉行會議一次,「執行上幾乎不可能」。
現實上過往的中大校友評議會有時很政治化,不時選出激進的成員,新改革可以徹底扭轉這種局面。
其四,「修訂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專責小組」今日(13日)去信所有中大成員介紹該校擬修例,其中建議新增條文,禁止任何人未經大學校董會書面同意下顯示為「大學」或「使用大學名稱」,冀維護大學的名聲、信譽及知識產權。
綜觀全局分析,中大是次條例修訂的背景,應和上任校長段崇智和校董會的衝突及過去極度政治化的校園氛圍有關。當日校長和校董會衝突的風波,嚴重影響大學正常運作與社會觀感。再加上2019年暴動爆發時,中大二號橋被佔據,一間大學成為政治衝突的中心,有人用大學名目搞各種政治活動,大學校方高層也不敢去管,如今自然要撥亂反正。
高人話,一個穩定、有序的大學環境,才能讓學生專心學業,老師專心教學與研究,校長和管理層專心大學的發展。中大修例未雨綢繆,加強管治,可令中大從新走上專業發展之路。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