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秘密非商品!多宗經濟壓力下投靠間諜案被迅速偵破。

近期,國家安全機關接連偵破多起因經濟壓力、創業失敗或理財失誤,而主動登錄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網站投靠的案件。這些人有的謊稱自己手握核心涉密項目,有的甚至偷拍帶回家中資料準備出賣,結果在接頭前或行動初期就被國安機關及時抓獲,成功堵住泄密漏洞,也給心存僥倖的不法分子當頭棒喝。這些真實案例再次提醒大家:《反間諜法》對「主動投靠間諜組織」零容忍,無論是否真正洩密,一旦實施投靠行為,就已構成違法甚至犯罪。

某企業聘用人員鐘某案

鐘某,原系我某涉密單位下屬企業聘用人員,後離職自主創業。因創辦公司出現商業糾紛,鐘某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銀行帳戶被凍結。為緩解經濟壓力,鐘某登錄某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官網投靠,謊稱自己是涉密單位領導,希望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合作。該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隨即與鐘某建立聯繫,瞭解其個人資訊,並要求鐘某提供涉密單位情況。鐘某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了其原先參與的某涉密專案情況。國家安全機關經縝密偵查,獲取了鐘某違法活動證據,在其準備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接頭前依法將其抓獲,及時消除隱患。

某涉密單位人員戚某案

戚某,原系某涉密單位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戚某利用參與單位涉密專案之機,通過拷貝、拍攝等方式私自留存了大量涉密資料。此後,戚某因個人理財失誤造成巨額虧損,萌生出賣情報換取金錢的想法。戚某登錄某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官網投靠,甚至將單位涉密資料原件帶回家中拍攝傳遞。國家安全機關經縝密偵查,及時發現戚某違法行為。經鑒定,戚某所持資料中包含多份秘密級國家秘密。最終,戚某因犯為境外竊取國家秘密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

無業人員宋某案

無業人員宋某,因一直未找到理想工作,導致經濟困難,萌生出投敵換錢的想法。為提升「自身價值」,宋某在實施投靠前,專門通過網路搜索下載了某科研單位公開信息,並將其分類整理,準備在投靠成功後使用。隨後,宋某登錄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官網投靠,謊稱自己是科研工作者,手中有重要科研技術資料,希望與其合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發現,並及時制止了宋某主動投靠該境外間諜情報機關行為。宋某準備的資料雖不涉及國家秘密,但其主動投靠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宋某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