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要不提供人臉資訊:國家安全機關提示個人如何強化自我防範。

刷臉解鎖、刷臉支付、刷臉進社區……人臉識別技術已廣泛應用於工作和生活,帶來便利並提升效率。然而,當「刷臉」成為常態,「強制刷臉」「無感抓拍」等不當使用亂象,以及人臉識別資料濫用的安全風險日益凸顯。這些問題關係個人資訊安全甚至國家安全,應當引起高度重視與警惕。

——人臉識別資料被「強制」收集。日常生活中,部分場景強制要求人臉識別作為唯一驗證方式,被「刷臉」或強制「刷臉」認證情況屢見不鮮。個別商家、機構違反個人資訊必要原則,過度收集人臉識別資料,甚至通過強迫、捆綁方式收集人臉識別資料,明顯超出正常使用需要,導致個人資訊存在違法違規收集風險。

——人臉圖像被不當存儲和傳輸。人臉圖像包含豐富的資訊,尤其是高精度圖像可能包含虹膜、唇紋等相關資訊。因此,非必要存儲、傳輸人臉圖像有較高安全風險。特別是如將人臉識別資料與個人身份等敏感個人資訊關聯存儲,還可以關聯個人行為和交往規律,重構特定目標的「關係網」,進而帶來更大的安全風險。

——人臉識別資料被非法使用。隨著人臉識別技術的廣泛應用,部分個人資訊處理者所持人臉資訊呈指數式增長,因人臉資訊等身份資訊洩露導致「被貸款」「被詐騙」等問題時有發生。例如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竊取人臉資訊,冒充使用者身份進行帳戶註冊、實名認證、刷臉支付以及網路貸款,導致受騙者財產損失;甚至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將非法獲取的人臉資訊用於洗錢、涉黑等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用戶被無辜捲入,給個人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甚至國家安全帶來損失。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人臉資訊暗藏身份密碼,非法使用觸碰的是法律紅線。人臉資訊安全關係資料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要構建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

——強化法治規範。我國《資料安全法》《網路安全法》《網路資料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繼出臺,為我國網路資料安全,以及包括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在內的網路應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作為上述法律、行政法規的關鍵配套制度,明確了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邊界、使用規則,是對上位法中關於個人資訊處理原則的具體細化落實,增強了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和執行力,有利於保障新技術合規應用,提升個人資訊保護水準。

——強化技術防範。建立嚴格的存取控制機制,定期對人臉識別系統進行安防檢查,採用防火牆、入侵測試系統、入侵防禦系統等網路安全設備,保護人臉識別系統免受網路攻擊。資料獲取要遵循最小必要原則,僅採集實現特定目的所必需的人臉資料,避免過度採集,採用先進的加密演算法對採集到的人臉資料進行加密存儲,且對不再需要的人臉資料及時清理和刪除,降低資料洩露風險。

——強化自我防範。個人應提高對人臉識別技術安全風險的防範意識,謹記「非必要不提供」原則,除了必要人臉認證之外,在授權使用面部識別前應確保其用途、範圍以及資訊保護措施,核准正規網路平臺和軟體,減少個人人臉資訊洩露風險。如發現個人人臉資訊被非法使用,應尋求法律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