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有個案未獲999報案中心轉駁消防 副消防總長: 機制需優化  

大埔火災|有個案未獲999報案中心轉駁消防 副消防總長: 機制需優化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4月15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2場聽證會,將有3名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 、警務處傷亡查詢中心主管曾淑賢及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DVIU)主管鄭嘉俊,是首次有警方代表出席作供。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作供承認,現時求助者致電999報案中心時,需重複向警方及消防接線人員通報資料,但強調寧願多花時間問清楚報案人資料,「好過草草了事」去錯地方;對當日警方轉介求助時有「塞車」情況,強調消防已動員80人成立支援中心開設18條熱線,形容當時「用盡所有人員」;對有居民火災時被困廁所,致電999接線生未將電話轉介消防,最終不幸罹難,也有個案需50分鐘消防前線才能處理,他承認現行與警方的聯繫機制需要優化。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意見指改為法定委員會傳召不自願作供人士 陸啟康:稍後交代做法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留意到有聲音因應部分人不願意到聽證會作供,要求委員會向行政長官建議改為具傳召權力的「法定調查委員會」。陸啟康表示,相關意見清晰,委員會充份聆聽,稍後將向公眾交代處理方法。

他指,進行調查牽涉策略,各項處理方式有利有弊,形容在調查初段公開交代不是聰明做法,故將視乎所得資料及進度才決定做法,強調委員會不會因為怕調查個別人士而停止調查。他又表示,目前調查進展理想,現階段所得資料全面,希望公眾有耐心,委員會必定詳細解釋所作決定。他指,將於證人作供後上載供詞到委員會秘書處網站,而早前作供證人的書面證供亦已經上載。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作供。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黃思律2002年8月加入消防處,2025年晉升為副消防總長,負責職業安全健康、消防通訊中心,並為各消防行動總區及救護總區提供行動支援,其轄下部門包括行動支援科、招聘訓練及考試科、調派及通訊科、工程及安全科,以及消防訓練學院。在火災當晚,需協調999求助電話及資源調動。

黃思律指,當晚7時半到翌日早上的9時35分曾到宏福苑現場,一般其工作不會到火警現場,但因接到很多個求助個案,需要加強溝通,故消防處處長特意指派她到現場,協助成立支援中心。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共接373個求助 平均1分鐘內接聽

杜淦堃指出,據其供詞提到,消防處當日共收到373個求助個案,大部分是999報案中心轉介消防處,平均在1分鐘內接聽來電,黃思律同意,指當日人手大致能應付當日電話量。

黃思律解釋,現行機制是所有999來電先由警方指揮及控制中心接聽,若確認涉及火警,便會轉駁至消防處,並建立三方通話,讓求助者、警方及消防同時在線建立三方通話,警方角色為協助轉交資料,求助者仍需直接向消防處提供資訊。

杜淦堃在聽證會上播放一段求助電話錄音。當日下午2時50分,有市民踩單車經過,指廣福邨附近有個大維修大廈棚架著火,說起火點在宏昌閣對出,「快啲啊,好大火啊喂」,求助者用了12秒解釋,而消防處在13秒之後接聽,消防處用了約28秒與求助者通話,在大部分情況下,首位聽電話的警員應該不會問火警位置。

報案人需重複向警方及消防回答資料 黃思律:寧花更多時間取正確資料 好過「去錯地方」

杜淦堃指出,根據程序,接線警員應首先詢問火警位置及報案人身體狀況,但在宏福苑個案中發現,報案人往往需向消防重複已向警方提供的資料,部分人因驚慌而承受額外壓力,問及「若警方與消防之間未能共享資料,會否考慮優化機制?」

黃思律回應指,現行程序是「很多年經歷,才發展到今天」,強調求援工作關乎生死,最重要是準確取得地址和電話,「以前試過有case係錯一個門牌號碼,就搵唔到」,他同意重複問資料或會令報案人更緊張,但同事每日面對此類情況,會盡量以平和手法引導,「你今日問我會唔會因為咁樣可以慳到時間,我嘅答覆係:我寧願花多啲時間攞正確嘅資料,好過草草了事,收線之後去錯地方。」杜淦堃問及,警方是否無必要拿資料?黃思律回應指,關於警方不敢評論,但同意警方知道火警就馬上轉給消防處,是「最完美」情況。 

宏福苑居民入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轉介求助個案予消防現「塞車」 消防動員80人成立支援中心 開設18條熱線

杜淦堃指出,警方有3個999報案中心,合共207條電話線,同一時間處理逾200個求助電話;而消防通訊中心則只有30條線,日間最多37人當值,晚間31人,只可同一時間處理30個求助個案,很多時候警方轉介給消防時,經常出現「塞車」情況,部分求助電話在轉駁至消防時需要排隊等候,但黃思律表示並不掌握警方內部的具體運作情況。

聽證會上播放另一段求助電話錄音,求助者指自己身處502室,與98歲婆婆同住,屋內湧入大量濃煙,「啲煙上晒入大廳」,指「好驚」,要求消防員盡快帶她們離開。接線生回覆:「我哋會派消防員嚟搵你」,並確認已調派救護車及消防車趕赴現場。

黃思律指,當時消防處動員80人迅速成立支援中心,並開設18條熱線,並臨時調配休班同事幫手,「同事知道求助急切,都想早一秒得一秒」,但支援中心要負責後續「call back」程序,重新聯絡已掛線的求助者,但承認「一定要去改善,無論人手、硬件、技術上要進一步提高,希望之後運作得更好。」

每個求助電話需約5分鐘處理 黃思律:目標是「越快越好」

杜淦堃指,據統計,消防處接獲的求助電話,扣除等候時間,每個電話的平均通話時長約為3分54秒,實際對話約2分鐘,但接線生在通話期間需同步輸入資料至電腦,並透過無線電或其他方式將求助信息轉達予前線,故每宗求助個案整體處理時間約需5分鐘。以今次大火為例,求助來電平均等候時間為58秒,即約1分鐘內接聽。

黃思律指,58秒的表現並非理想,但處方目標是「越快越好」,但目標是「即時接聽」每個電話。,「當日下午2時52分之後的求助電話,市民平均要等58秒就有消防人員接聽,拎資料不用2分鐘,但其他動作加起來要,轉達給前線要1分鐘,total整個call就要5、6分鐘。」

指引要求向求助人問資料不應逾1分鐘 黃思律:非硬指標 求助人表達能力不同

杜淦堃引述消防處指引指「人員應於最短時間內從求助人口中取得所需資料,而在大多數情況下,需時不應超過1分鐘。」但實際操作中,收集完整資料通常需要2至3分鐘甚至更長。

黃思律指,框架指引大概要求,但非硬性指標,1分鐘是目標,每個求助者表達能力不同,還有外語求助者。實際所需時間可能遠超一分鐘。他又說,以宏福苑事件為例,因情況「史無前例,通話時間超過一分鐘屬可理解,但會檢討指引說明,考慮如何更清晰地向同事傳達「盡快處理」的原則,而不是「硬指標」。

求助人驚慌需時間安撫 前線需運用個人智慧及應變能力

黃思律又補充,今次情況是有求助者甚至未能說清楚哪一座大廈火警,亦收到大量來電並非由當事人本人,而是由他人代致電求助,他們未必清楚求助者確實位置,導致前線人員需花大量時間釐清,加上表達能力和驚慌程度不同,要花時間安撫。

但他承認,現有指引大多是根據以往經驗制定,在今次事件中很多情況未必適用,強調,引並非鐵板一塊,不會強制前線人員機械執行,「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訓練旨在培養指揮官因應現場情況隨機應變的能力,並非硬性指標,前線同事在許多細節上都運用個人智慧與應變能力,盡力完成工作。

回應「每個動作要寫低」 黃思律:加強與警方聯繫 

杜淦堃另指出,曾有個案是求助者致電警方後,線路中斷,但消防線路仍未接通,警員一直留守線上,最終接通後以口頭方式將火警資料轉述予消防同事。黃思律指,現行沒有這方面指引,但通訊同事入職時會接受訓練,了解警方的報案中心運作,雙方亦有緊密聯繫。

杜淦堃問及,是否應就每一個動作訂立書面指引時,黃思律反問:「如果今日你話可唔可以寫返低,但係咪要就住每一個動作都要寫返低?」但強調會再同警方聯繫,看雙方如何可做得更好。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

未能聯繫消防已斷線 現有機制以紙本形式傳真至消防通訊中心

杜淦堃指出,當日有市民電致999後,等不到跟消防處聯繫就斷了線。聽證會上播出一名黃女士於當日下午2時52分的求助電話:「黃女士:棚架燒著;接線員:你現在去安全地方。煙在幾樓? 黃女士:10樓一定有煙;接線員:我現在轉給消防,很多人報案。」

黃思律稱,若等不到接駁至消防處,警方有機制將資料交予消防處,包括以紙本形式傳真至消防通訊中心,有消防人員負責閱讀,但承認「系統上最好是直接transfer data,但當時沒這個科技。」杜淦堃指,傳真機已幾乎被淘汰了,黃思律指,早期傳輸資料方法選擇不多,除了傳真,就只能透過電話聯絡。

陸啟康指,等候接駁的過程中,警員向求助者取資料是好做法,「橫掂都係等」。杜淦堃指,原意是盡快接駁消防,故警方不應取訊息,問題是求助人給訊息予警方,但消防不會依賴有關訊息,令求助者要重複講多次,出現「有利有弊」情況,黃思律同意。

黃思律指,若求助者斷線,警方可回撥(Call back)求助者,或由警員口述或傳真,但消防沒指引規定警方如何工作。

陸啟康:應建立更完善跨部門通報機制 檢討現行書面指引

杜淦堃問及,消防與警方之間沒溝通機制,黃思律不同意,指沒有書面機制,但實際運作上有機制,警方可透過電話、其他電話線或傳真方法。杜指,若沒有「白紙黑字」機制,前線人員難以跟進。黃思律強調,入職訓練時,已有與警察有緊密聯繫。陸啟康問及,今次出現接通警方但未能去到消防的「樽頸」,是否應有機制處理。黃思律同意要探討處理方法,需要完善機制。

聽證會上播放一段錄音,一名市民於當日下午3時06分致電999,「接線生:需不需要消防幫手?求助者:我在廁所,有煙,17樓;接線生:你答需唔需要消防?求助者:我在廁所出不來;接線生:點解出唔到?需唔需要搵消防救你,你有需要再打過來,好唔好?」最終求助者不幸身亡。黃認同,此情況不理想,程序上應即轉交消防跟進。

陸啟康表示,消防應建立更完善跨部門通報機制,同時檢討現行書面指引,避免「寫得太死」,導致前線在壓力下作不當判斷。黃思律同意,目前處理存在改善空間,指會與警方進一步商討。

聽證會上播放一名求助報個案,當時為晚上9時22分,指宏盛閣28樓有人被困,要求「報消防」,而求助者是一名老師,指有學生說他爺爺被困,而爺爺有哮喘。杜淦堃指,該個案報案後50分鐘後才有紀錄,當晚10時11分,消防處證實1人死亡,標示為「at scene」,即現場收到,但該個案事主最後罹難。

黃思律稱,有機會以另一途徑接收到報案人資料,但認同報案中心與消防之間的溝通有改善空間,如果個案有直接轉駁消防,就不會延遲收到求助。對機制是否需優化,若關乎火警求助,能否直接通報消防?黃思律指,求助電話可能涉及傷亡,警方也要知道,故應考慮同時通報消防及警方,強調這是政府大政策,讓求助人容易記得求助電話。

大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研透過傳送連結讓求助者分享手機定位 但承認有限制

杜淦堃引述黃思律書面證供提到,建議研究容許接線生直接向求助者發送短訊,與消防分享實時位置。黃思律表示,可透過傳送連結讓求助者分享手機定位,惟未能確定其身處樓層,做法有限制。但他補充,不希望報案人同時報案及拍片,但若有人已拍片,亦希望有平台可收集片段,或可協助裝備及部署。 杜淦堃問及消防處現有的「call back」機制,系統上可否偵測到求助者地址,黃思律回應稱,只有固網電話才可。 

聽證會播放另一段求助通話,求助者提及太太在宏道閣被困,且沒聽電話,惟接線生質疑為何不是宏泰閣?杜淦堃指,幸此個案的太太最後獲救。黃思律同意,前線溝通需要改善。杜淦堃再指,下午3時39分火勢已蔓延到宏道閣,黃思律承認,通訊中心人員在「一個四面牆壁空間做嘢」,不會準確得知現場情况,主要依賴前線指揮官通報,處方正研究讓前線同事即時見到現場影像的方法。

杜淦堃問及,若有人致電求助,消防知道有人在火場裡是否可宜接給予建議,而不是等call back才提供建議?黃思律回應指,不會將所有對話寫下,但不代表同事不會做,同意即時給求助者建議是好的,但這樣沒法口述予前線同事更詳細信息。他補充,雖然部門內部有通訊軟件,也會有紙本打印給部門主管,但通訊員有機會直接與前線同事通話,重申call back指引「不應該寫死」,如何安撫求助者「不是播音機」,但同意操作指引是要給予求助者意見,同事也靠經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