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時任法團委員:知悉維修水缸 但不知消防系統停用 難核實授權票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一(20日)舉行第15場聽證會,是第三輪首場, 由時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作供指,曾就大維修委聘承辦商舉行特別業主大會,現場街坊只約200人,但點票卻有500多票,認為授權票存在很大問題,但承認新舊管委會都無措施去核實授權票,又指舊管委會要求居民半年內交10多萬元維修費,更出律師信追收錢,令居民反感,最後罷免舊法團,但新法團之後要求「宏業」分期搭棚施工,遭到拒絕。此外,江又指,知悉維修水缸,但不知維修水缸時要停用整個消防系統。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作供,其任期由 2024年5月25日至9月6日及 2024年9月至今年1月「合安」接管為法團管理人為止,即曾在新舊管委會也擔任委員。
江祥發曾任「日出康城」管委會 本身從事設計公司行業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指,江祥發是宏仁閣居民,亦曾任將軍澳「日出康城」的管委會,本身從事設計公司行業,對維修工程有認識。江祥發指,每一屆管委會都會盡量參加,惟舊法團有「鐵票」不易入,直至2024年5月,他終能成功加入管委會,因有舊委員主動問他有否興趣參與,願意引薦,最終高票當選。
針對授權票問題,江祥發指,在舊管委「做得唔多」,因被孤立,很多文件接觸不到,想查票亦不容許,只能鼓勵街坊參與開會投票,不要假手於人。他說,「簽授權未必寫明邊個,把關喺管理處度,要核實身份」。但他承認,即使新管委會亦無特別方案去處理授權票,管理公司做法一樣,「上次管理處駱小姐話畫個交叉都當佢簽咗名」。
200業主出席維修承建商投票 點票多逾倍 授權票影響結果
江舉例,業主大會特別大會表決大維修承辦商,現場街坊得約200人,有區議員黃碧嬌及「義工團隊」,但不友善,排隊已有磨擦。期間,一名女業主前來取票時,發現其單位的選票已被另一名女義工取走。該名業主隨即投訴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登記女義工資料後,黃碧嬌即時拉開該女義工,並稱「一場誤會」。事後,江聽聞是黃碧嬌早前上門探訪時,該女業主的母親簽了授權票給對方,故女業主最後沒追究,自己並不認識涉事業主,僅是現場觀察所見。
但江指出,那次投票現場得200多人場,但最終點票結果有500多張,因為有授權票加入票箱,最後「有一堆票影響結果」,承認授權票是很大問題。杜再問及,有居民指控有「假票」,但管委會未有證據證明指控成立,江同意,因「查唔到票」,認為或非單一事件。
杜再問及Facebook的「宏福苑居民交流群組」,居民有不少指控。江承認,在開會前,不知「宏業」有不良紀錄,之後向屋宇處查詢,同意相關資料,但向「宏業」查詢是否有牌照時,對方說有續牌,但承認曾有一段時間屬「臨時牌」,至於有不良紀錄如何續牌,對方說不方便說。
舊管委會曾拒絕開業主大會 居民對大維修透明度不足感不滿
江又指,自己曾要求前管委會主席鄧國權召開業主大會,但遭拒絕,由於自己當時身分尷尬,未直接參與聯署,亦難以接觸鄧國權本人,未當面向他對質。江指, 他曾當面詢問擔任「法團顧問」的陳球強的背景,陳當時回應指自己曾任主席、熟悉屋苑事務,現職為保險索償員,並非會計師、工程師或建築師等專業人士。江曾追問他為何不直接參選業委會,陳表示「太太唔係好鍾意我參選」,但卻每次會議都出席。江認為,如此積極參與業委事務的人,理應正式參選而非擔任一個「半掩名」的顧問角色。
江又指,舊管委會的會議經常不讓街坊參與,曾引起業主不滿,甚至拍打窗戶,曾建議主席一同與街坊溝通,最終由他向街坊解釋會議進行中,承諾稍後公布結果。

杜淦堃問及,業委會設有一個「法令維修專責工作組」,江指不知何時成立,自己從未獲邀參與,亦不知道開會時間,亦只於群組收到極短時間的通知,且會議安排於工作日而非晚上舉行,令業主無法出席。
舊法團要求居民半年內交十多萬維修費 出律師信追收錢
他又同意,當時居民有很多不滿大維修的聲音,因牽涉資金,透明度不足,「冇一個雙向溝通,大維修要半年內畀十幾萬,鄧國權話你哋唔係應該一早儲定錢咩?」,沒顧及居民感受,「好少會要求居民半年內畀十幾萬,未必有咁多資金,有啲老人家都退休,未必有咁多資金」。
他說,居民不不滿舊管委會出律師信去追收,「第一就係嘥錢,第二就係點解用到律師信呢個手續,我哋有啲反感。」江又稱,舊管委會開會時經常出動大量保安,「壓制現場街坊起哄」,氣氛緊張;而新管委會開會時只需少數人維持秩序,過程較暢順。他又透露,舊主席鄧國權與他同住一座大廈,「我同佢講話,我哋新嘅接手,點解你哋冇任何交接?」,但鄧當時答:『你哋推翻我哋,搞埋佢囉』。」
他說,新管委會上任後,江說,每周召開工程例會,並在中央公園舉行分享會,邀請「宏業」及顧問公司「鴻毅」一齊直接跟居民對話,「我哋係將大家溝通嘅渠道打開咗,冇話唔畀居民去反映,如果居民有問題,我哋盡量睇下點樣可以解答到。」他指,新管委會上任翌日亦開了一個新群組,包括管委會、管理公司、宏業及鴻毅。
搭棚初期曾有工人「蜘蛛俠」沒用安全帶
杜淦堃問及,大維修期間是否每日都有安全主任駐場,江指,地盤有安全主任,但不知是否每日當值。搭棚初期,有工人「好似蜘蛛俠」沒使用安全帶,曾向安全主任反映,要求加強注意。
杜淦堃提到,大維修時8座樓同一時間搭棚,新管委會上任後要求「宏業」分階段進行,但「宏業」拒絕,江同意,舊管委會時曾聽指宏業希望「一齊做快啲」,「宏業」希望整個工程在2年內完成,故8座一齊搭棚施工,管委會的想法亦一致,以減少對居民打擾。

宏業反對分階段施工 指拉長工期涉及更額外成本
但新管委會上場後,曾在會議上提出分階段進行,要求搭棚分3期,安全第一,惟「宏業」反對,解釋已與舊管委會協商好施工方案、若拉長工期,涉及保險期限延長及額外成本、導致師傅流失或物料價格變動等,最終新管委會決定維持原定計劃,8座同步施工。
杜淦堃問及天台消防水缸維修問題,當時承建商想將消防水缸轉做臨時食水缸,是一個比較花錢的計劃。江表示,當時曾探討過在天台額外加裝一個相若容量的臨時食水缸,但不知能否負荷,新管委會向顧問公司鴻毅查詢,但忘記對方之後如何跟進,但判斷當時鴻毅同意宏業說法,否則不會改裝消防水缸。
維修水缸靠顧問公司提供意見 不知要停用整個消防系統
根據2024年11月13日的會議紀錄,當時法團、管理公司、鴻毅、宏業參與,討論是否取消消防水缸工程以減省開支,但江指,宏業曾提過工程是「lump sum」(一筆過)金額,不管是否改裝消防水缸,「都係同一個數」,而任何「非必要工程」的刪減必須雙方同意,不能單方面決定。江強調,新管委會成員都是街坊,缺乏專業知識,故依賴顧問公司意見。
杜查問,2025年6月11日,鴻毅於群組內上傳消防水缸的勘測報告及相片。宏業隨即問新管委是否按顧問建議進行追加工程。江憶述,該報告問題主要出於配件老化、生鏽或輕微滲水,但未有正式討論過是否屬嚴重漏水。
杜淦堃指,會議記錄顯示,管委會曾討論將消防水缸維修後轉為臨時食水缸,當時未有成員提出停用消防系統的風險。江承認,當時「諗住交畀顧問處理」。江又指,當時管理公司建議每層放滅火筒,管委會當時認為顧問公司會有合適安排,但不知要停整個消防系統,也不知道要停用喉轆,僅知管理公司稱會加設滅火筒,也只知宏泰負責消防年檢,但不知「中華發展」的角色。
憂長期用發泡膠封窗 曾作測試指燃燒極快
杜淦堃提及,2024年7至9月期間,宏昌閣、宏盛閣已使用發泡膠封窗,很多居民擔心,江指,他曾嘗試表達擔憂,但因舊管委會已跟承建商簽署相關項目,「要用完呢批再買」;後來「鴻毅」董事黃俠然曾稱,因為發泡膠只屬臨時措施,用以遮擋玻璃窗,而棚架上很少用明火,且業界都一般採用發泡膠或其他物料,但承認當時未有向政府部門查詢。惟若長期使用有憂慮,故曾爭取過下一批用耐燃的物料。
杜提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 (ICU)曾於2024年底做現場測試,由「宏業」用打火機燒坑板證明耐燃性;但管委會同日亦曾自行拍片測試用於封窗的發泡膠板,結果發現燃燒速度極快。江稱,當時希望向「宏業」及「鴻毅」發出警示,指出發泡膠板在明火下確實着火,並非如對方所稱「煙頭無法點燃便安全」。江指,即使工程已展開,仍然希望尋找更高性能的阻燃物料。
但杜淦堃問及,但法團一方面說服居民接受現行安排,另一方面又繼續測試?江解釋,是想說服承建商用合適物料。惟杜指,第二批都是「中空板」,似乎仍不是可行方案,解決不了阻燃問題。江指,中空板阻燃性較好,發泡膠比則較容易處理,但施工時無用中空板,江指當時曾去信相關部門,但都沒提供標準予管委會參考。杜指,有情況是中空板外再加發泡膠板,江同意,玻璃窗貼中空板後,再加發泡膠,以雙重保護免玻璃損壞,當時曾追問顧問公司是否正確。
就工人吸煙曾提出「層遞式」罰款 惟效果不理想
杜提及工人吸煙問題,新舊管委會都曾接獲居民投訴,江同意,曾著顧問公司正視問題,「我哋講咗好多次,但唔理想」,「宏業」初期曾指會採用罰款方式,第二次違規便要求工人離場,亦確實有個案被即時離場,江曾建議採取「層遞式」罰款,如首次罰款1,000元,第二次2,000元,以此類推,但「宏業」當時指會加強培訓、張貼告示等,並要求給予時間檢討,但認為問題已討論多次,效果並不理想。江認為,鴻毅作為資深的顧問公司,都有責任,但即使管委會提出,但最終改善不了。

承建商未能提供棚網阻燃證書
關於棚網問題,江祥發表示,新舊法團都曾要求出示耐燃性證書,但承建商都未能提供,後來承建商向他們展示棚網的耐燃性,「燒出來畀你睇」故無再追問證書。聽證會上展示一條片段,當中有人以打火機燒棚網,棚網縮起但無起火,惟江承認,冇證據顯示測試是指定或隨機抽樣測試。
直至颱風後,有居民見到部分棚網被更換至較淺色的。江稱,他擔心舊網脆化問題,提出要檢驗,但不知道「鴻毅」是否有安排檢查,他亦兩次追問證書,但無任何回覆。江曾向1823投訴,去年10月24日獲ICU回覆指已巡查,逾一周後再收到回覆,稱發現了外牆保護設施不妥,但無提及證書及是否合規,對此「不收貨」。他又提及,曾就石頭及竹枝掉落向勞工處投訴,處方回覆指已派員突擊巡查,並向相關負責人發書面警告。必須遵守職安健的預防措施正著手處理及跟進。
關於「生口」及逃生樓梯問題,江確認當時討論較關注防盜問題,而「鴻毅」及「宏業」都無特別提及火警風險,認為作為顧問應提供更多資料讓居民或管委會考慮。

希望政府檢討強制驗樓大維修計劃 提供專業團隊協助法團
最後,江祥發表示,今次事件要多謝消防員、救護員及警員,對168人及消防員何偉豪不幸罹難表示深切難過及痛心,向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他指,這場大火後,不少街坊都非常難過,不少要求看精神科及心理醫生,包括他太太,每次經過宏福苑都喊。
他指,大維修工程早已發出很多警號,但不少執法部門未認真跟進,他在大火前曾發多次電郵,「中環大火時,我都有加強跟進」,也曾就ICU問題向勞工處反映,也曾提出棚網有物件跌落通道的問題,「好彩(大火)唔係發生喺朝早」,認為若執法部門能及早可跟進,這場火災可以避免。
江祥發又說,政府需要檢討大維修問題,是否一個業主立案法團可有能力處理,樓齡達40年的大廈業主,不少都是長者或退休人士,根本無力應付大維修,建議政府有專業團隊或獨立顧問去去協助法團,因為「顧問同承建商都係同一團夥。」
他又提出「係咪一定要推行強制驗樓後的大維修?可唔可以推出『保養計劃』呢?」就像汽車定期保養一樣,能延長樓宇壽命,若分階段進行樓宇保養,並要求承辦商在一定期限內通過強制驗樓令,將會是雙贏方案,政府無需資助太多,市民負擔亦減輕,風險降至最低。
江最後指,希望火災重要持分者都出來作供助聽證會的拼圖更完整,包括政府部門、區議員黃碧嬌、前法團主席鄧國權、「鴻毅」董事黃俠然等。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回應指,居民是否只能聽從政府指示,值得進一步研究。他強調應把握最後陳詞機會,探討不同方案的可行性及其對各方的影響,並期望能在最後階段整理好各方意見及建議。委員會稍後會向各律師團隊提供更多指引,以便準備相關事宜。

不滿黃碧嬌爭取授權票 對黃回應僅20幾張有保留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問及,根據其室內設計工作的經驗,若使用發泡膠作為長期臨時保護措施是否合適。江指,如必須使用發泡膠,較理想的做法是將打樁工程分層進行,完成一棟工序後便拆除,避免長時間使用。關於「鴻毅」有否就消防缸如何處理提供任何意見,江回應指,當時法團不知道消防喉轆關閉的時長。
代表宏福苑居民的大律師譚俊傑問及有關黃碧嬌收集授權票。江表示,黃碧嬌通常會在巴士站主要通道擺設街站,以協助申請政府資助為名,收集業主資料及授權票,另一區議員梅少峰有時亦會在場,聲稱可協助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稱「你俾幾萬蚊就得啦」,變相減輕居民的維修負擔,但冇提到要審查。
譚俊傑又展示江祥發提交的供詞提及,鴻毅的註冊檢驗人員沈鉅忠早於2022年7月15日離世,但是在2022年9月28日有關鴻毅修葺工程估算的相關文件上,竟然出現已離世的沈鉅忠簽名。
杜淦堃覆問,關於黃碧嬌擺街站問題,黃指收了20幾張授權票,江回應指「有保留」,指「佢係洗樓嘅,帶義工拍門,講唔到有幾多張」。至於申請資助問題,江表示,大維修費用是16至18萬元,黃跟街坊說資助有13萬,「你俾幾萬就做到大維修,你簽俾我我叫舊法團去做。」杜指,江不同意此做法,故對黃不滿,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