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聽證會查百萬份檔案抽絲剝繭 警廉起訴「鴻毅」「宏業」助揭圍標合謀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22日展開第五輪聽證會。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在庭上交代過去一個半月的進展。在過去一個半月,警方與廉政公署(ICAC)已正式起十訴顧問「鴻毅」、承辦商「宏業」及多名涉案人士誤殺、洗黑錢及串謀詐騙等罪。針對全港樓宇維修是否存在圍標與合謀等系統性問題,委員會決定不另傳召證人。陸官直言,逐一調查全港大型工程在時間及操作上並不可能,故直接以執法部門的報告結論及公眾資料作為裁決基礎。

陸官特別感謝各方全面配合,委員會在緊湊時間下,從逾100 萬份檔案中抽絲剝繭揭示問題。他亦肯定政府及執法部門交出包括驗測棚網影片及內部通訊紀錄等「可能對其不利」的關鍵資料,否則委員會難以充分理解事件;同時亦感謝涉事方、居民及公眾的積極配合。
陸官極力強調時間緊迫性,重申委員會目標在成立後九個月內交出最終報告,並計劃於 7 月 15 至 17 日聽取最終陳詞,刻不容緩。他解釋,重大事故後的「公開聆訊」、「追責」與「改革」環環緊扣,刑事追究及保險理賠均需等待最終報告。目前全港大量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因本案停頓,若調查過度延長,工程延誤恐導致外牆磚塊剝落傷人,釀成更嚴重的社會安全危機。

英火災調查拖足 12 年 五大考量維持獨立委員會
陸官隨後引用 2017 年英國倫敦格蘭威爾大廈火災為例,當局以法定調查委員會的形式開展研訊,惟法定程序極度繁瑣,最終報告拖延七年至 2024 年 4 月才提交,刑事審訊更預計延至事發 12 年後(2029 年)才進行。當地災民痛批「公義來得太遲」,歸咎於公眾研訊耗時過長,故陸官強調香港絕不能重蹈覆轍,亦詳細解釋獨立委員會拒絕升格法定調查,是基於五大關鍵考量:
一、委員會目前已充分掌握足夠的資訊,已獲取逾百萬份資料,足以釐清各方責任。即使涉事方拒絕出席或回覆,委員會仍可根據現有資料對其作出法律上的「不利認定」,絕不放生任何角色;
二、法律程序極度冗長,避免造成社會無法接受的延誤。法定調查屬強制嚴肅法律程序,被調查方必然動用各類法律程序申請以保障個人權益。這將逼使聆訊須以「斬件」方式進行,甚至需重新傳召證人,令提交報告時間被迫延至最少 2027 年第二季,造成大眾無法接受的嚴重延誤;
三、避免干擾司法程序,功能界線必須清晰。委員會初衷是找出事故「如何」及「為何」發生以修補體制漏洞,而非個人追責。若強行以法定方式查究個人責任,將與執法部門的司法程序產生衝突,令刑事、民事程序變得更複雜冗長。執法部門亦會因防礙司法而無法向委員會披露更多調查內容,反而嚴重限制委員會的工作;
四、維持資訊公開與靈活性,保障公眾知情權。現行非法定模式給予傳媒及居民在庭外更大的言論與回應空間。若轉為法定調查,程序等同法庭司法安排,媒體報道庭內細節及庭外訪問將受嚴格法律限制。維持現有靈活公開的模式,更能保障受影響居民發聲空間與公眾知情權;
五、圍標調查極具操作困難。居民高度關注的「圍標」及合謀屬高度隱蔽的貪污違法行為,無法透過「公開聆訊」徹查。單是調查圍標就需耗費逾一年,將令報告無限期推遲。將此交由警方、廉署及競委會等具專業偵查權限的執法部門嚴肅跟進,才是最有效、最正確的做法。

跨部門專組: 「煙囪效應」成火災「幾何級」蔓延主因
聽證會上,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及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總化驗師(藥物、毒理及文件科)李詠文先後作供。專組料當日有煙頭引燃雜物,又指平台有大量易燃物和煙囪效應成導致火勢「幾何級」蔓延的主要原因。
林建軍作供指,政府於大火後成立跨部門調查專組,專組由消防處牽頭,成員包括香港警務處、政府化驗所、屋宇署、房屋局、勞工處、機電工程署,以及兩間大學的消防安全專家,專組的主要調查範圍有三方面:
第一,透過不同證供及證據了解火警起因;
第二,分析今次火警的蔓延情況;
第三,研究導致多人傷亡的原因及情況。
林建軍擔任專組副組長,負責統籌其他部門參與調查,並曾多次到宏福苑現場實地考察及檢取物件;他亦有參與處理各專組成員提供的證供,並負責撰寫最終調查報告的部分內容。

林建軍特別提到,今次火災涉及「生口位」問題。他解釋,維修期間部分樓層原有窗戶被拆下,改以可移動的鋁塑板或木板遮蓋,作為工人進出棚架及進行外牆維修的通道。火警期間,即使生口位的鋁塑板或木板尚未完全被燒毀,煙和熱亦可能透過不同縫隙進入前樓梯或後樓梯,影響居民逃生。生口位問題以及大量可燃物擺放於光井位置,是導致今次火勢蔓延及造成傷亡的主要原因。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就專家證據作簡介時指出,委員會專家及跨部門調查專組均有研究光井位置的「煙囪效應」,包括以計算流體力學模型分析煙霧如何由光井蔓延至大廈樓梯間及大堂。杜引述專家意見指,垂直內角位置及光井等結構,會令煙霧及熱氣向上移動,使火勢得以迅速蔓延,並在短時間內波及多個樓層。林建軍其後亦指出,專組透過計算流體力學電腦模擬及實火測試分析,顯示「煙囪效應」使火勢在光井或天井位置急速向上蔓延。

承建商工人煙頭「起火」 帆布棚網發泡膠成「元兇」
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總化驗師李詠文作供,披露宏福苑大廈維修物料的化驗結果。專家報告指出,大維修所使用的「臨時保護物料」(如帆布、發泡膠)極度易燃,且不符合阻燃標準,是加劇火勢蔓延的主要因素。
李詠文指出,經實地勘察與排除法,確認起火點為宏昌閣 4號及 5 號單位之間的天井平台。化驗排除了易燃液體縱火及漏電等可能,推斷火源為現場紙皮雜物中尋獲的未熄滅煙頭,引發雜物「陰燃」從而肇禍。她補充,天井平台並非普通人可到達的地方,一般為工人工作或聚集的場所,而當時正進行的鋪紙皮石工序理論上不會產生火種。這進一步印證了工人吸煙後遺下未熄煙頭引致火警的可能性。

然而,令火勢迅速失控並釀成災難的關鍵,在於現場大量使用的臨時保護物料。化驗結果顯示,工程廣泛使用的帆布及棚網等物料極具危險性。在實驗室測試中,當火源接觸藍白帆布 12 秒後移開,帆布不但未有自行熄滅,反而持續向上蔓延燃燒,並不斷產生「滴落的火滴」,直到「燒得渣都冇先停」。其續燃時間遠超 4 秒的合格要求,專家直指帆布的燃燒情況甚至比不合格的棚網更為嚴重,絕對是火警中的「加速器」。
此外,用於封閉大廈窗戶的發泡膠及瓦通膠板同屬高危的易燃物料。李詠文提到對發泡膠板進行點火測試,發現僅需3 秒便會起火,移開火源後仍持續燃燒達 45 秒,物料燃燒期間更不斷湧出大量黑煙,這不僅加速火勢向外蔓延形成「煙囪效應」,更嚴重阻礙居民逃生與消防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