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獨委會代表點名宏業及鴻毅負主要責任 視消防安全如無物 倡研圍標刑事化及重整「招標妥」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五(7月17日)在中環展城館舉行最後一輪聽證會的最後一場,由獨立委員會代表作總結陳詞。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宏福苑火災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嚴重災難,委員會的調查結論是「火災絕對可以防範、但無被防範,可以預見、但無被預見」,指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明知故犯,為節省成本,一次次欺騙政府,「視消防安全如無物」,而理應把關的工程顧問鴻毅,卻未履行責任,杜懇請委員會裁定宏業及鴻毅須負上首要責任。委員會強調,政府並非始作俑者,但市民以為制度可保護他們,惟實際上有很大落差,有關政府部門要負上部份責任。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最後宣布,聽證會正式結束,再向所有死傷者家屬及受火災影響人士致深切慰問,強調委員會必當謹記宏福苑居民的信任與耐性,繼續盡力完成工作,撰寫最終報告,向社會及居民交代真相,並預告將提出較為「方向性」的建議。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開始陳詞指,2025年11月26日發生的大埔宏福苑火災,是香港史上最嚴重災難之一。事隔7個月,這場災難的慘況依舊難以讓人平復,168名居民喪生,數千人安身立命、承載生活回憶的家園瞬間化為廢墟,至今仍難以令人接受。杜形容,但這場大規模災難,「本來就不應該發生,以後都不應該發生」。
他指出,今次提供的英文書面總結陳詞多達600多頁,實在無法在今天內就每一個範疇作非常全面的解釋,但希望社會明白,每一位市民、每一個涉事方向他們提交的資料和文件,「都有仔細審閱」,強調「絕對沒有忽略他們的感受和看法。」
他又指,結案陳詞對多方提出了嚴厲批評,但這些批評並非輕率為之,被批評者已獲得充分機會提出解釋。他相信「責任必須承擔,教訓必須吸取」,也明白委員會的工作補償不到喪失的生命,希望提出的建議可為受影響人士帶來一些交代。
杜淦堃感謝每位協助委員會作供的人,尤其宏福苑居民,當中有人哀悼至親,有人自責,相信委員會可查明真相,悲劇發生不是他們的錯,「好大程度因為他們堅持……火災前佢地堅持投訴,火災後佢地堅持作證。」
杜淦堃提及,僅有少數人及機構拒絕配合委員會調查,「擺明車馬抗拒符合公眾利益的調查,他們卻消極不合作,實屬遺憾」,但強調其消極態度並未阻礙調查進度,也不代表委員會束手無策,「文件證據已寫得清清楚楚,無爭拗餘地」,充分證明他們在維修工程中的角色與責任,不存在重大爭議,有需要時可邀請委員會作出不利他們的推論,委員會報告亦會列出他們所作所為。

至於有部分人無親身作供,但應邀提供書面陳詞,包括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和梅少鋒。杜淦堃指,現時委員會無證據顯示他們有參與圍標或反競爭行為,但強調,任何個人之民事或刑事責任,均非委員會職權範圍。
杜又強調,現時法律團隊提交的總結陳詞,看法、評論及建議,是在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下,將所收集的資料及證據有系統地全面呈交委員會考慮,但提醒公眾需明白陳詞內容不代表委員會主席和委員的最終立場。團隊的工作
杜淦堃表示,宏福苑火災的結論很清晰,「絕對可以防範,但無被防範;絕對可預見,但無被預見」,質疑樓宇工程相關制度從上而下都有漏洞,對火勢急蔓延和因果都有關係,事實亦證明政府部門及機制運作的不足「環環緊扣」。
他說,證據清晰顯示,整個樓宇維修監管體系層層失守,每項失誤都直接加劇火勢擴散、造成空前傷亡。宏福苑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帶頭,基於牟利考量,刻意違反規例、在外牆使用大量非阻燃臨時建材,為節省成本,透過一連串隱瞞手段逃避監管檢查;地盤長期存在工人吸煙、隨意丟棄易燃建築廢料問題,承建商從未妥善處理;更擅自修改樓梯、開設工人專用通道,直接摧毀居民主要逃生空間。
他續說,宏業聘用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充當「橡皮圖章」,只著對方負責向消防處遞交文件,從不安排人員到場檢查。宏福苑管理公司「置邦」職員無資格處理消防裝置,卻在排空消防水缸擅自關閉整套火警警報系統,釀成嚴重錯誤;另一消防承建商宏泰早在火警發生前,便發現火警警報系統遭關閉,卻沒深入調查原因,亦無通知消防處,令整套警報系統持續停用,形同虛設,直至火災當日。

杜續指,負責監督工程的顧問公司鴻毅完全不作任何監管,更惡劣的是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只收取酬勞負責簽署文件,從未實質履行監督職責。杜指,承建商、顧問公司一連串失職,「視消防安全如無物」,相關從業者專業操守極度敗壞,完全漠視居民生命安全,居民支付費用聘請專業服務,最終卻遭徹底辜負,所有保護人命的消防線在火警當日全部失效。
杜淦堃指,政府部門在調查中全面配合,主動提交包括內部紀錄等資料,部分證人亦坦承不足,但事實證明,政府各部門的機制與運作存在環環相扣的缺失,許多制度性問題早已存在卻未被發現,直至釀成嚴重災難。
他指,政府的制度有非常大漏洞,「表格收咗,證書無核實,巡邏預先通知,承建商有機會魚目混珠,令明顯火警隱患無被調查,居民投訴無被跟進」。杜強調,不是認為政府部門屬大火的「始作俑者」,「但市民認為政府可保護佢哋,期望係相當合理,但呢個期望有相當大的落差。」
杜續指,雖然承建商等壞分子是引起火災的主要成因,須負主要責任,但政府監管、保護市民性命亦責無旁貸,委員會不是要將「監管者」與「欺騙者」相提並論,但作為監管一方,制度容許火災發生,「我哋認為有關部門要負上一定責任。」杜淦堃指,政府設計制度有其邏輯,但相關設計到今日是否仍恰當,制度沒有與時並進是問題,委員會認為政府在火災要負一部分責任。

杜說,宏福苑火災是史無前例,經歷多場海外或本地的大火,業界已充分掌握高層外牆易燃建材、天井「煙囪效應」會引發急速竄火的致命風險,可惜各界從未汲取歷史教訓,釀成今次慘劇。
他續指,宏福苑8座大廈外牆、全部天井位置均鋪滿易燃臨時建材;天井是各單位廚房旁梯形半封閉空間,易燃物料令火勢形成火柱,以極快速度沿天井直衝樓頂,全苑合共12處天井出現垂直大火;而工人開設的樓梯通道「生口」直接連接天井,火煙透過「生口」湧入樓梯間,火警發生後,居民根本無法透過樓梯逃生;火警警報系統遭不當長期關閉,居民無法第一時間察覺火勢,可逃生時間被大幅壓縮,多重致命因素疊加,最終造成168人遇難。
杜淦堃提及,火災當日,火警於下午2時30至40分於宏昌閣的104、105號單位天井棚架位置發生;至2時33分後巷閉路電視已拍到煙霧飄出,棚架工人早於2時42分發現有煙火,互相質問誰人丟煙頭,但未有及時滅火;到2時48分火勢失控,棚架全線起火,途人於2時50分目擊起火,2時51分撥打999報警,消防處接報後5分鐘抵達現場;到2時58分,首個天井全面起火,3時02分第二個天井起火;3時05分前後,大廈前後出入口均被墜落燃燒竹棚、膠布堵塞,居民完全斷絕地面逃生通道。
杜淦堃指,由2時51分報警起,到2時58分宏昌閣樓梯已全層被濃煙封鎖,加上地下出入口被燃燒物封閉,令宏昌閣居民最多只得14分鐘逃生;若樓梯窗戶並無改為「生口」,居民本應有多7分鐘時間逃生,結果大量居民被困單位,最終宏昌閣傷亡最慘重。
杜淦堃指,但在火警期間,「全苑警鐘均無響過」。他說,2小時內出現11條火柱,消防處把火警升級為5級火,是2008年起第一次,整場火燒足43小時。起火位置是宏昌閣104、105號單位對出的光井平台,火由光井燒入單位內,排除電線短路、機械高溫、蓄意縱火、建築廢料自燃等常見起火誘因,現場殘骸亦發現未完全熄滅的香煙殘跡,多名地盤工人亦證實,維修期間長期有人在該區域吸煙、隨意丟棄煙頭,確認火源為「未徹底熄滅的煙頭」,而直接起火的導火線,是工人在天台平台吸煙後隨意丟棄未熄滅的煙頭,點燃了平台堆積的大量易燃建築廢料,風勢助燃火屑飄移擴散,當日持續東南風,時速14公里,捲起燃燒塑膠、竹碎片飄過樓宇之間的空隙,點燃相鄰樓座棚架。
他說,火警初起時極有可能只是「好細嘅火種」,惟全苑外牆鋪滿大量非阻燃臨時建材,令火變成「火龍」;各座光井兩側完整覆蓋易燃物料,形成天然「煙囪效應」,火柱垂直攀升速度最高達每秒10米,30層樓只需數十秒直衝天台,是火勢史無前例快速擴散的核心原因,他形容「用阻燃網嘅話,唔會燒到咁」。

杜淦堃續指,「最致命的不是火,是煙」。由消防處下午2時51分接報起,宏昌閣最多只有14分鐘時間逃生,宏泰閣居民亦最多只有39分鐘逃生時間,若樓梯無被改成「生口」,居民會有更多逃生時間,「如果樓梯係多幾分鐘,喺樓梯遇難嘅人係會走得甩」,宏昌閣的警鐘最遲可在下午2時54分響起,宏泰閣的警鐘應在約3時響起,宏泰閣的居民應有額外15至20分鐘時間逃生,但「冇一個居民話聽到有火警鐘,好多人連走出屋門嘅機會都冇。」杜指,宏新閣居民由第一個999電話起,有54分鐘逃生時間,在全苑中有2座曾有警鐘響過的大廈,宏新閣是其中之一,最終該座罹難者2人。
關於當日的消防救火策略。杜淦堃指,消防處於2時51分接報,2時56分首輛消防車抵達現場,出動速度符合標準,但消防員當時可做的「好有限」,對結果不會有重大改變,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曾供稱「當日火勢是無更好的方法」,反映這場火的「所有防線都因各樣嚴重失當而失守。」

但杜強調,當日消防面對史無前例的火災,前線消防的英勇和殉職消防員何偉豪,都非常值得敬佩。
他提到,何偉豪在執行任務期間失散,消防員在濃煙密布、環境混亂的火場中極易失散,由於現場八座大廈外觀相似,隊員難以辨認自身所在位置,僅數秒的分頭行動已可能致命;其次,隊員隨身佩戴的預警發射器「從頭到尾」未啟動,導致隊員發出求救訊號後,指揮中心無法定位其位置;而上述問題早在2016年九龍灣淘大工業村大火後已被提出,惟至今仍未徹底解決。

關於承建商宏業及工程顧問鴻毅的責任問題。杜淦堃說,宏福苑居民是「真金白銀拎咗3.3億出嚟,完全有合理期望宏業信守合約、統籌防火措施、維修棚網、清理物料,以及設立鋼製行人通道,保護居民出入,但大家都記得,都無做過。」
杜說,「今次嘅事件唔係普通嘅疏忽大意」.證據顯示是工程是「偷工減料」,形容是「一場對監管機構、對業主嘅持續欺騙」,懷疑造假證書,巡查時更換棚網,是「魚目混珠,直接講大話,仲有一批收錢掛名嘅持牌人士做橡皮圖章」,為節省成本「落足功夫」逃避監管;另「宏業」拒絕法團及居民代表提出的分期施工建議,堅持8座大廈同時搭建棚架及包裹可燃物料,當中2024年9月出任法團主席的徐滿柑證詞表示,曾明確要求分期進行並轉達居民對火警的憂慮,但「宏業」以工期、成本及人手為由拒絕。杜指出,此借口完全站不住腳,因提供足夠人手是承辦商自身的合約責任。
另宏業的工人缺乏基本消防培訓,杜指,以宏永昌閣低層火警為例,工人於2時24分發現火警後,花費9分鐘爭論及嘗試自行撲滅,直至2時51分才有途人報警。專家證詞指出,若提早數分鐘報警,火勢足以在初期受控;此外,地盤雜物堆積、可燃物遍地,調查發現起火單位平台長期堆積由棚架及光井掉落的垃圾,包括紙皮箱、發泡膠、即棄餐具等可燃物及火種,環境惡劣致居民無法開窗,宏業明顯未履行合約清潔責任,但沒有處理。

杜續指,宏業明顯知道法例要求外牆棚網要有阻燃性,ICU測試不合格,但宏業「零跟進」,「條片最後10秒冇咗,推論只有一個,有人剪咗」;颱風過後,「盈利豐棚業」前後訂了4000多件棚網,然後再訂百多件阻燃棚網,當ICU通知鴻毅測試棚網,是以部分阻燃棚網「魚目混珠」,向法團訛稱ICU巡查後確認棚網合符阻燃標準,「佢哋係有心呃居民」;當勞工處巡查時,宏業將同一張證書「原封不動地」提交,「一張證書呃完ICU再呃勞工處」,相信法團和居民一直被有關承建商蒙騙。杜淦堃冀委員會裁定在替換非阻燃棚網問題上,宏業和盈利豐均有責任,宏業和鴻毅亦監督失職,而「棚網是火勢蔓延的主因」。
關於發泡膠封窗問題。杜淦堃指,鴻毅曾指發泡膠易燃,但最後批准使用,但文件中「隻字冇提風險」,堅持使用高易燃發泡膠覆蓋所有窗戶,明知物料一經明火會快速燃燒,並釋放毒煙,仍拒絕改用更安全的鋁塑板或中空板,且長時間不作拆除。杜指,聽證會上有工人曾提及「上頭講咗唔准拆」,宏業曾對ICU的古小平稱發泡膠純屬短期保護措施,「鑿完就拆」,但結果是「徹頭徹尾的大話」、「佢哋完全知道應該點做,但唔去做」。杜指,就不阻燃發泡膠板封窗,懇請委員會裁定宏業、鴻毅要負上責任。

至於逃生梯的「生口」問題。杜淦堃指,為方便工人進出,宏業未經完善防火評估,擅自於每2層樓梯開設「生口」,破壞樓梯隔煙隔火的結構,而鴻毅「秒批」;而負責改裝窗門的承建商置富建築工程認可人士黎家榮及結構工程師戚務堅,兩位持牌專業人士在知悉防煙樓梯被「開窿」的情況下,竟不視為問題,單此一點已足證其失職。杜指,如果不是有「生口」,走火梯不會「廢了武功」,開「生口」技術上不需要,只為方便工人出入,委員會無需要再花時間傳召鴻毅相關人員作供,仍懇請委員會最後裁定,宏業及鴻毅就上述棚網、發泡膠及「生口」有主要責任;黎家榮及戚務堅亦就「生口」有共同責任。

針對消防承辦商,杜淦堃指,宏業明知排放消防水缸需合資格註冊消防工程商操作,但仍轉託無牌照的「置邦」員工去處理,置邦技術員羅國瑞缺乏消防裝置操作基礎知識,錯誤關閉泵房總電掣,同步切斷警報與水泵,事後無人復原;而中華發展只是「掛名」,其董事梁秉基在聽證會承認是「橡皮圖章」、「冇職員落過場」,只負責遞交文件,所有證明、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文件均屬「空殼簽署」,但梁辯稱因相信宏業已是註冊消防承辦商,故認為僅遞交表格並無問題,杜質疑說法「無稽」,並指梁秉基直至作供前數日的第二份供詞才補充,時機可疑。
杜淦堃又指,消防喉轆由2025年4月7日起至火災當日一直處於生鏽狀態。宏泰消防於2025年10月發現水缸無水,11月19日更發現總掣已被關閉,「佢哋唔係行外人」,理應知悉水缸工程根本無須關閉總掣,亦應意識到事態嚴重。杜又指,置邦電工羅國瑞承認,按宏業要求在消防缸放水時關消防總掣,「閂咗刀掣嘅羅師傅,我哋明白佢都唔想嘅,但有資格嘅冇落場,冇資格嘅落咗場閂掣」,情況完全不可接受。

杜又指,宏泰董事鍾傑文及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當中有事實爭議,「未必係有人講大話,但當中可能有好多理由」,但無論如何,宏泰及置邦各執一詞也改變不了他們的責任,「應該係開返個掣,但冇做到」。杜指,如果消防總電掣無關閉,警鐘會響一段時間,「響過一定好過冇響。」
宏泰消防「唔好教人做嘢」的行規說法不能接受;置邦作為管理公司,在接收火警投訴、眼見樓梯被開「生口」,以及發工作單派員關閉火警鐘等各個方面都有問題,或至少有培訓員工問題,因為在任何情況下,非持消防牌人士都不可操作消防系統。
杜淦堃亦點出工程行業存在「掛名文化」問題,「監管機制下,個個都係齋簽名」,以鴻毅吳躍為首的專業人士「收錢」承責,但吳躍本人在有全職工作同時兼任多達50個項目的簽名工作,ICU沒曾與此人見面,法團表明從不認識此人,「宏福苑工程從頭到尾都應有一個註冊檢驗人員(RI)去履行職務」'同樣,中華發展「齋簽掛牌」、置富建築和動感室內設計「齋簽則」,亦反映行業「掛名文化」問題嚴重。杜形容,「一個個持牌嘅人,只係個把關機器」,強調此行為值得最嚴厲的譴責。
關於各政府部門的職責。杜淦堃指,明白世界上很少「滴水不漏嘅制度」,現行的制度並非一朝一夕。他質疑,各部門講圍標、黑社會,為何在「世紀大火之後各人先講有問題?」
杜淦堃首先提到房屋局獨立審查組 (ICU),獲屋宇署授權監管房委會相關樓宇強制維修工程,是宏福苑維修項目的核心監管單位。杜提到,ICU時任總監劉輔國承認只靠投訴及自我監管有盲點,劉輔國曾在聽證會上同意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指ICU方面實際上以「依書直說」方式,盲目跟從屋宇署(BD)的既有做法和政策,但杜說「跟亦都冇跟足」。
杜指,ICU在安全審查是責無旁貸,不能只依賴屋宇署,ICU所有執法標準全盤照搬屋宇署,自身從不獨立審視風險,但同時存在多項致命監管漏洞。杜指,ICU不會主動上門巡查,只在收到居民投訴後才到場,全程依賴承建商、掛名的專業人士自我申報,放棄主動監管的責任。杜續指,ICU雖曾去信鴻毅,但由於鴻毅的註冊檢驗人員沈鉅忠早於2022年離世,在沒有檢驗人員前不能動工,「成單嘢無RI,但冇人監管有冇RI」,批評ICU處理手法被動。
杜淦堃指,ICU在審批工程關宏福苑樓梯開「生口」文件時,照片清晰顯示每5層開設「生口」,仍確認文件合格,完全無視隔煙隔火結構被破壞的重大風險;至於發泡膠版封窗,ICU巡查時親眼拍到窗戶覆蓋發泡膠,但僅口頭詢問承建商,沒發出法定停工令、要求更換合規防護材料,杜強調「我哋冇證據,亦唔係話職員串謀打龍通,但係俾咗機會承建商魚目混珠。」
關於棚網,ICU未有對文件與樣品測試作深入核實,收到阻燃證明後,不會核證發證相關審批機構的真偽;在地盤的點火測試方式亦粗淺,就算樣品測試不合格,亦無跟進執法,勒令停工整改。
杜強調,宏福苑不是單一個案,屋宇署在有需要時可審查ICU的相關工作,但屋宇署從來冇審核過ICU,僅規管棚網阻燃要求,沒明確規範維修期間窗戶以發泡膠封窗、或樓梯改造工程的強制防火標準,「留下監管空白」;而根據現行小型工程分類,即使費用高達3.3億元的外牆維修工程,仍屬「小型工程」是不合理。
杜強調,「現時的監管手法是否存在漏洞?是否有盲點?會否讓人有機可乘?若監管機構從不提出這些問題,便無法發現有人逃避監管,更遑論制度被濫用的情況」。但他明白在現實操作中,確實存在許多痛點與困難,尤其當面對不誠實的行業人士 。
針對消防處,杜淦堃指,消防處擁有全港所有樓宇的火警風險全面監管權,卻「自行劃分監管邊界」,「放任維修工程大量致命風險無人監督」,將責任交給ICU及屋宇署。杜表示,消防處認定棚架、發泡膠、樓梯改造屬屋宇署管轄,不主動巡查地盤臨時建材的火警隱患,放棄主動風險排查的職責,「自己設立限制俾自己」,杜指,完全同意部門之間需要有分工,但分工「可能會有盲點痛點」,反映部門溝通相當重要,「但我哋明白政府係好龐大嘅機構,遇到有盲點係不足為奇。」
他指, 消防處始終未能察覺火警警報系統已被關閉,巡查人員在多次到場期間,從未進入任何消防泵房,加上消防裝置證書(FS251)的數據輸入及後續跟進工作長期嚴重滯後,導致法例訂明的14天提交期限淪為空文,相關監察機制完全失效,「相關總電掣關閉了200多日,但消防處冇問過」。
杜認為,消防處在風險辨識、現場核查、系統監測及文書監管等方面均出現漏洞,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火災悲劇。但他強調,這些批評絕非針對奮力撲救大火的消防員,他們的勇氣與無私付出令人深感敬意。
至於勞工處,杜淦堃指,其職責是負責地盤職業安全、工地防火巡查,但同樣監管力度不足。勞工處的巡查次數有限,難以覆蓋8座大廈所有棚架區域,居民16個月內9次投訴,結果全部不能確立,或與執法方式有極大關係;而平台易燃廢料堆積,也僅對承建商作口頭勸喻,未有發出安全停工令;勞工處先後接獲同一張棚網證書,但無發現問題,勞工處職員林秀清曾回覆居民指棚網沒阻燃標準,說法錯誤,顯示部門對法律理解有問題;而勞工處17次巡查均無到訪走火梯。
杜淦堃總結,有關政府部門的問題是「系統性」,制度問題圍繞一個「信」字,ICU信任註冊檢驗人員、消防處信任消防承辦商、屋宇署信任ICU及誠信制度、勞工處與ICU信任證書;然而,一旦遇上缺乏誠信的壞分子,整套制度全面瓦解。
杜強調,「關於人命,寧緊勿鬆」,委員會建議即時禁止於高風險外牆凹槽空間使用可燃臨時材料,切斷火勢沿外牆連續蔓延的燃料路徑。同時,所有臨時存放於地面層出口上方的易燃物料以及結構用棚架材料,一律禁止堆放,以免火警時掉落雜物堵塞逃生通道或阻礙消防員進入;強制全港維修地盤全面使用阻燃棚網、帆布、踢腳板,臨時窗戶保護材料禁止使用發泡膠。
他續指,建議即時禁止於逃生通道設置可開啟的開口,針對部分舊式樓宇仍保留樓梯間上部可開啟的通風窗板,或升降機大堂設有可開窗戶,建議即時張貼警告標示,要求居民及管理人員保持窗戶緊閉,並全面檢討並考慮更換為密封式防火玻璃窗,杜絕煙火入侵風險。
對涉及多座樓宇的屋苑或大型綜合建築,杜表示,所有外牆修葺工程必須採用分階段、分樓座的施工安排,嚴禁同時大面積展開高風險外牆作業。每個施工階段須確保相鄰樓宇的防火間距及臨時保護措施到位,並於每階段完成後進行安全檢測,方可進入下一階段,以降低整體火災風險及應急管理壓力。
至於長遠及制度性的政策改革建議,杜指,應廢除ICU的「預先通知巡查」機制,統一執行突擊檢查;取消過度依賴承建商自我申報的模式,應每年隨機抽樣巡查大量維修地盤;獨立購買建材樣本作化驗,全面檢視「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地盤全面禁煙;修訂《建築物條例》及《消防(建築)條例》;重建註冊檢驗人員(RI)制度。
至於圍標及相關不當行為。杜淦堃指,宏福苑是否存在圍標,並非委員會要確認的問題,但圍標成為大廈維修的常態,而掛名的註冊檢驗人員(RI)是圍標「標準配件」,競委會提到一種常見的圍標方式,是RI以極低價中標,再透過RI的權力協助承建商謀取暴利。
他強調,RI猶如球賽的球證,如果RI有問題,等於「成場波嘅球證被收買」,很多時候工程造價愈來愈高的原因在於RI,套用到宏福苑大維修上,法團於2018年參與市建局「招標妥」,當時顧問合約估值達1.2億元,但鴻毅卻以22.2萬中標,當時有24張標書入標,開價由8.8萬至108萬,平均價為50萬,鴻毅以蝕本價投得RI,再協助宏業令維修價增至3.3億元,符合業界「圍標」常見套路;他更提到,原本宏業的評分下應得零分,但被人改為滿分。
杜指,廉署分析指出難以執法,因為「個個執法者往往都係得益者」,簽名就收承建商3%至5%回佣,甚至有三合會滲透。不同業主主動分享經歷,「好明顯宏福並非孤島,是全港性市場問題」。
杜淦堃指,宏業與多間參與投標的公司負責人存在關聯,招標文件刻意隱瞞,還有高達百次的安全檢控及紀律處分記錄,「偽造無訴訟證明」。
杜淦堃另提到,宏福苑業主大會的授權票管理混亂,無簽名真偽核查機制,區議員介入收集大量授權票,引發「偽造、誘導授權的投訴」。他說,授權票理應由管理公司置邦把關,但「冇人見證簽署,冇人核實真偽」,居民即使投訴,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亦指有聽過居民投訴,但沒有跟進處理。
至於黃碧嬌的角色,杜淦堃指,自火災發生以來,公眾一直就黃碧嬌參與宏福苑的事務展開持續討論,大多集中在她出席業主大會、對前管委會所具有的潛在影響力,而黃碧嬌先後兩次提交書面陳述。黃承認,於2021年11月應時任宏福苑法團主席邀請擔任顧問,無收取報酬,亦未經正式程序任命,且未有簽署利益申報;她否認參與揀選承建商或評標工作,亦否認在火災前認識宏業董事侯華健,更否認以任何方式如禮物換取選票。
但黃碧嬌承認曾兩次獲授委託授權票,一次為2021年業主大會時曾收過約20張授權票,另一次是為2024年收取約20張。她表示,收取委託書是因部分住戶反對該兩次會議上更換前管委會的決議,希望她代為投反對票。
但杜淦堃指,其後在宏福苑管理人「合安」的文件當中,找到一份名為「授權黃碧嬌的單位」的Excel檔案,其中列出2021年會議的131份委託書表格清單,大部分並未將黃碧嬌列為委託代理人,委員會其後再追問黃碧嬌,黃進一步回應指,她曾協助收集2021年12月11日會議的131份委託書表格,佔當年會議全部授權票約25%,以及2024年9月6日會議的148份委託書表格,佔全部授權票的20%,但她解釋,自己是通過管委會委員、義工及社區內的其他相識人士收集表格,僅用於轉交管理處,否認曾向任何陌生或不熟悉人士索取委託書,亦否認曾誤導住戶投票反對更換前管委會。她表示,自己無意曲解「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計劃,她對住戶的提醒是出於對其福祉的真誠關心。
至於另一大埔區議員梅少峰,杜指,其書面陳述稱僅以區議員身份列席業主大會,期間未有參與任何實質討論,亦未有索取或行使任何授權票。杜淦堃強調,無證據顯示兩人有參與圍標或反競爭行為。對於區議員在大廈管理事務中的角色,杜淦堃引述民政事務總署回應,區議員在此類事務上無需保持中立,可以持有立場並表達意見,包括支持通過管委會。杜提到,業主立案法團進行訴訟屬法院常見事項,但「若有社會人物深度介入,在此背景下可能令爭議更趨尖銳。」委員會又建議,應提高現時授權票的限制,業主大會要有10%即150名業主現身成為投票者。

關於市建局「招標妥」的局限。杜淦堃指,市建局雖自稱為是促進者角色,市民誤以為市建局及「招標妥」能把關,但實際監督力度極弱,造成一個假象,通過「招標妥」名字反而增加了工程認受性;而市建局聘請的獨立測量師,僅核對數字錯漏,不會核查承建商的關聯公司及不良紀錄;而市建局亦不會審查評分規則是否存在偏向性,就算規則明顯有利某間承建亦不作干預,市建局及其獨立顧問亦不會進行獨立審查。
杜淦堃建議,擴大市建局「招標妥」計劃的監管範圍,將註冊檢驗人員、工程顧問的招標納入強制監管,不再只局限於總承建商投標環節;而市建局獨立測量師亦必須全面審視整套標書,包括核查投標商的關聯企業、刑事及紀律處分、長期安全違規記錄等,並向業主完整披露所有風險。杜強調,應要將圍標變成「蝕本生意」。
杜淦堃最後總結指,今次宏福苑災難無簡單理由,無一個單位要負上全部責任,很明顯涉及不同個體、環環緊扣的問題。結案陳詞對各單位作嚴厲批評,不是輕率被作出,被指控一方能作回應,有人雖不回應,但「每項批評都是經紮紮扎實實的證據,無得抵賴」。
杜淦堃說,這場悲劇教訓是艱難和沉重,只有正視才會令香港變成安全地方,對罹難者最好悼念就是不折不扣落實改革,香港的社區不可以再有同類悲劇,報告將是這悲劇發生的最權威紀錄。
杜淦堃指,今次災難奪去了168名居民的性命,一名消防員亦在搜救期間殉職,無數生靈飽受身體與心靈永久創傷,衷心向所有遇難者家屬、災民致以最深切慰問。政府的代表大律師昨承諾,會對委員會報告的事實裁斷和改善建議作實質跟進,委員會對此表歡迎,相信市民會一同監督政府兌現相關承諾,報告對問責和法律後果提供堅實基礎。
杜淦堃強調,委員會的報告兼具重要意義,對罹難者家屬與生還者而言,是還原悲劇完整經過的紀錄,168名罹難者的完整名單將紀錄在委員會的正式紀錄中,永久留存以示紀念。杜淦堃陳詞完畢後,現場所見,多名宏福苑居民落淚。

陸啟康最後發言時亦一度哽咽表示,今日是聽證會最後一日,過去3日委員會上聽取了各涉事方的陳詞,總結了聽證會期間所收到的證據及各方論點。
陸啟康指,宏福苑大火是本港近年最嚴重的事故,不僅令眾多家庭留下難以磨滅的創傷,亦令全港市民深感痛心,他謹代表獨立調查委員會,再次向所有死傷者家屬及受火災影響人士,致以最深切、最誠摯的慰問。
陸表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目的,在於查明本次事件的成因、經過,以及相關制度與監管方面的問題,並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以避免同類悲劇再次發生。至於追究個人法律責任及政府內部問責,則不屬獨立委員會的工作範圍。
他指,在調查過程中,委員會一直以不偏不倚、公平公開的原則細心審視及考量各方提交的資料,務求向社會及宏福苑居民交代真相。他深信,若無完整且有事實支持的交代,一切慰問均屬空談。
他指,獨立委員會於2025年10月19日正式展開工作,於2026年3月19日開始舉行聽證會。為籌備聽證會,委員會在律師團隊協助下,分析了由宏福苑居民、政府及其他相關團體提交的大量文件、影片、通訊記錄、圖片等資料,同時聯絡各涉事方及證人安排作證,至今共舉行了30場聽證會,聽取了80位證人的口頭證供,感謝各方令聽證會順利如期完成,亦感謝城市大學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媒體與傳播系,在極短時間內協助委員會律師團隊,製作開庭前所需的電腦三維模型及圖表。
陸啟康指,聽證會見證了香港市民在不同崗位上,均希望找出真相,避免重蹈覆轍,尤其感謝宏福苑居民提交了大量重要資料,對還原真相發揮關鍵作用,部分居民更親身出席聽證會,提供口頭證供,帶著沉重心情講述他們在大火中的經歷,以及對大維修工程的觀察,每一份證供都承載著再次面對失去至親及家園的傷痛,委員會必當謹記居民的信任與耐性,繼續盡力完成工作。
陸啟康指,撰寫報告是極艱難極關鍵的一環,有關建議須顧及各方,包括資源配套等,所以會較方向性,會對各持分者的角色及責任作出結論,防止悲劇再次發生,對死難者作出交代。
